克服与新装置运行相关的法规中的不足和重叠之处
这是政府指示在 2025 年 9 月举行的政府例会第 316/NQ-CP 号决议和政府与地方举行的在线会议上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秉持“勤奋、积极、追求成功、贴近人民、为人民服务、创新、高效”的座右铭
特别是关于未来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决议明确指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世界形势将继续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困难和挑战将大于机遇和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管理构成压力。在此情况下,政府和总理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机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弘扬责任、团结、统一、一致精神,更加协调一致、全面有效地落实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和主要领导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和总理的各项决议、结论和指示。
充分利用新出台的政策和方案以及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带来的机遇、优势和成效;统一口号“勤奋、积极主动、追求成功、贴近人民、为人民服务、创新、高效”在2025年最后几个月加快步伐,力争成功实现2025年全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分配的职能、任务和权限,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集中资源,认真细致地做好准备,确保提交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法律草案、决议草案、报告草案和项目草案的进展和质量;加快推进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响应并有效组织高峰模拟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四大取得丰硕成果。加快落实各项筹备工作,为党的十四大做好组织工作。
优先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大平衡,促进经济增长。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积极预测,灵活、及时、有效地采取政策应对措施,避免被动和措手不及;着力促进增长动力,同步落实各项解决方案,力争实现为各行业、领域和地区设定的2025年社会经济发展最高目标。积极、灵活、及时、有效地操作货币政策,与扩张性财政政策紧密协调配合,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加强财政和国家预算纪律与秩序;增加收入,彻底节约开支,特别是经常性开支;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确保节约和提高效率。
主动掌握市场形势,平衡供需,稳定商品价格,制定适当有效的稳定市场措施,尤其要保障必需品供应,确保年底供应,避免出现短缺、供应中断和价格暴涨等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物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严惩违法行为。对国家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时,要认真全面评估其影响,确保通胀控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
部长和部级机关负责人直接指导制度建设、完善和法律实施工作;重点完成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的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送交全国人大机关审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提出意见,确保按时送交全国人大代表。对于提交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需与全国人大机关密切协调,进行吸收、修改和完善;对于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
紧急编制并完善提交政府和总理颁布的文件,详细说明和指导国民议会法律和决议的实施,特别是已生效的48项详细说明法律和决议的法令及决定;处理并消除积压项目中的困难和障碍;确保到2025年,基本消除因法律法规造成的“瓶颈”。
重点在于有效实施各项解决方案,以促进基础产业的生产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加快同步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度;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单位、地方领导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担当,集中所有资源,加快部委、各部门、地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年底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紧急落实已下发但尚未具体拨付的资金计划;定期审查评估各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明确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审查并提出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的大型、意义重大工程项目,争取在2025年12月19日全国抗战79周年纪念日(1946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9日)暨党的十四大召开之际开工建设并举行落成典礼。
重点落实各项措施,促进基础产业和新兴经济增长引擎的生产,充分利用外部支持资源,推动创新,发展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以及半导体、氢能等新兴产业和领域;构建数据库系统,确保互联互通和高效运作。加快落实国家预算拨款的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项目;批准2024年国家预算增加收入中拨付的额外资金项目清单,以便在2025年立即实施。
加强贸易促进,拓展和多元化市场,出口商品和供应链;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潜力。有效落实“越南人民优先使用越南商品”运动,营造使用优质越南商品的氛围和趋势。制定具体、定期、持续的计划,打击、预防和遏制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迅速彻底地清除假药和假冒食品;坚决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示和结论,包括政府2025年5月26日第82/NQ-CP号决议中规定的任务和措施,并确保其与新的形势和环境相适应。
紧急有效地部署工作,以克服第10号、第11号风暴以及近期风暴造成的影响。
积极主动地监测和及时通报自然灾害,特别是风暴、洪水和山体滑坡,以便主动部署应对、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的措施,开展救援,保障人民安全和海上及河流交通活动安全,保障堤坝、水库、灌溉大坝、水电站、电力系统、电信、教育和医疗设施、生产、商业和服务机构的安全……指导和调动地方一切力量和资源,紧急有效地开展消除10号和11号风暴以及近期风暴后果的工作,迅速稳定人民生活。
切实落实政治局关于突破、教育培训发展、加强保障、关爱人民健康等方面的决议,切实落实对功勋人员的政策,保障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组织开展市民接待工作,依法依规,特别是依据各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职责新规,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建议、反馈,并落实基层处理,有效减少复杂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
加强国防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继续积极掌握形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坚决捍卫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预防和迅速应对各种情况;密切协调信息交流、检查核实,严惩违法行为。落实国际条约和领导人协定,促进在重要产业领域、新兴技术、战略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经济合作。
加强对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件的信息传播工作;引导舆论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管理。在党的十四大、第十三届十三中央会议、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全国爱国主义竞赛代表大会、全国抗战胜利79周年纪念日等重大国家事件前后,制定并实施宣传计划,确保宣传内容和形式丰富有力,激发群众积极性,凝聚社会共识;表彰新因素、好人和好事。加大力度打击敌对势力散布的不良、有害、不实信息和歪曲事实的论调。
及时排除与新机制运行相关的法规中的困难、不足、矛盾和重叠之处,尤其是在基层层面。
关于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政府基本同意内政部2025年10月4日发布的第8945/BC-BNV号关于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和运行情况的报告;请求:
各部委、机关和地方政府,按照各自职能、任务和权限,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政治局决议和结论、政府和总理关于行政单位配置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的指示,及时排除新机构运行中,特别是基层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克服法规方面的不足、冲突和重叠。积极就各级行政单位配置和两级地方政府组织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和补充提出建议。
推进权力下放和资源配置,并设计监督检查工具。推进行政程序改革;加强检查、指导和专业技术培训;审查和精简内部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有效运行,避免工作中断或遗漏。
省级和乡级人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各级行政单位整编和两级地方政府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示和方针,结合内政部指导文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安排和调配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确保基层人员配置到位,有效履行分配的职能和任务,满足国家在该地区进行管理的要求,到2025年10月完成。
审查并及时执行分配的任务,向主管机关报告已完成的任务和工作;加快完成专业数据以促进数字化转型,提出解决方案以克服数据库之间的中断和连接与通信不足的问题,并确保报告信息的一致性。
内政部应牵头协调建设部,尽快向政府提交行政单位分类法令,提交国会行政单位标准和城市标准常设委员会,于2025年10月完成;完成薪酬津贴项目,向主管机关报告,以便其在政治体制中统一实施。
财政部负责审查和指导地方政府消除与财政、公共资产和设施相关的障碍,及时执行总理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的第180/CD-TTg号官方通告中分配的任务;如有超出其权限的问题,则向主管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