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党籍的胡氏金寿同志
12月2日,在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的主持下,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对原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原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托同志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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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托。图片来源:档案馆 |
秘书处研究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提议后发现:胡氏金托同志在2010年至2017年担任工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期间,在胡志明市第一郡滨义坊二征夫人地块2-4-6号项目中存在违规和不端行为。“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公安部侦查警察署已对本案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并作出起诉建议侦查结论。
决定退休后,同志胡氏金寿退出党内活动并出国。。
胡氏金寿同志的违规行为十分严重,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和工贸部的声誉。根据2017年11月15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第102-QD/TW号规定,书记处决定给予胡氏金寿同志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