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落实工资制度,在社区和区两级安排行政单位
政府指示尽快完成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工资制度的规章制度和具体任务;尽快完成县、乡两级行政单位的安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紧急完成文件以实施新的工资制度
2024年1月政府例行会议上,政府和总理以20/NQ-CP号决议指示内务部、财政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按照中央委员会结论和国会决议,抓紧制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新工资制度的具体规定和任务,确保质量、效率和进度。
政府要求财政部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坚决、有效落实政府总理指示第01/CT-TTg号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彻底压缩、节约2024年国家预算支出,特别是经常性支出、非紧急性支出,增加发展投资支出、工资扣缴、落实社会保障支出等任务。
严格控制预算赤字、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外债在规定限额内。
按照政府总理2023年12月10日第1600/QĐ-TTg号决定的指示,紧急研究、汇总取消特别财务机制的相关问题,报请主管部门审议决定,确保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资政策同步实施。
2024年2月,财政部向政府报告了2023年新增中央预算收入来源安排计划,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工资改革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
确保工资政策综合改革取得进展
政府要求内务部主持、配合各部门、地方:坚决督促、督促、指导各部门、地方于2024年3月31日前尽快完成国家行政系统、公共服务单位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岗位编制及主管领导岗位清单编制项目,确保自2024年7月1日起按照中央执行委员会2018年5月21日第27-NQ/TW号决议和国会关于2024年预算的决议要求,全面落实工资政策改革。
政府责成内务部协调指导地方尽快落实县、乡两级行政单位的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协调一致、有效高效。
明确各部门、各地方在工资政策改革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和协调配合。
此前,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开已签署第135/QD-TTg号决定,颁布实施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武装部队人员和企业员工工资政策改革计划。
该计划旨在继续深入学习和认真有效落实党、国会的各项决议以及政府和总理的指示,提高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和企业员工工资政策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确定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各省、直辖市(部委、行业部门、地方)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关的具体内容和任务,重点指导、组织圆满完成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第27-NQ/TW号决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以及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第64-KL/TW号决议提出的任务。
确保及时高质量制定并实施规范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新工资制度的文件。明确各部门、各地方在工资政策改革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