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3名勇敢打击犯罪的警察
(Baonghean.vn)-2014年4月4日,公安部维护国家安全人民运动建设局(V28局)配合乂安省公安厅向三位同志颁发奖章:黎青海(南灵乡公安干警)、阮思常(南丹县雄仙乡公安干警)和阮友平(杜良县玉山乡常任公安干警),以表彰他们在甲午农历新年前、中、后打击犯罪的斗争中做出的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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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V28局领导向阮友平同志颁发奖章。 |
具体来说,2014年1月31日凌晨1点30分(除夕),接到举报称,在杜良县玉山乡8村文化馆发生斗殴事件,斗殴双方是6村和8村的年轻人,玉山乡公安局赶到现场试图调解,但斗殴双方不服从命令,甚至发生口角。阮友平同志立即出面制止,不让事态进一步复杂化。此时,一些斗殴双方扔掉了手中的棍棒和长矛,但突然间,1991年出生在6村的阮团北掏出一把弹簧刀,朝他的背部和颈部各捅了一刀,友平同志身受重伤,被紧急送往乂安省医院接受治疗。
随后,2014年2月6日中午12点30分,由于先前的冲突,居住在河内市东英县的黄进勇(Hoang Tien Dung)前往南丹县南灵乡7村郑氏荣(Trinh Thi Vinh)的家破坏财物。得知消息后,黎清海(Le Thanh Hai)同志和乡警察局的同志们迅速赶到,了解情况,然后要求黄进勇返回总部接受调查。在这里,黄进勇表现出挑衅和蔑视的态度,并多次殴打黄进勇的脸。尽管遭到殴打,他仍然坚决使用一切手段抵抗并控制住黄进勇。但黄进勇反击更加激烈,试图逃跑,迫使黄进勇同志冲上前去控制住他,同时呼叫队友,成功包围并抓获了黄进勇。黄进勇受伤,被送往南丹县综合医院接受治疗。
至于阮士上同志,2014年2月5日,他与雄仙乡公安局和南丹区公安局在执勤保护和调查一起造成一人当场死亡的两辆摩托车相撞事故现场时,居住在雄仙乡新仙村的阮文仑驾驶摩托车,不听从公安机关的指令,径直驶入事故现场。虽然阮士上同志立即制止了该男子故意滋事,但该男子仍故意驾驶摩托车撞击阮士上同志,导致阮士上腹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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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国家安全人民运动建设部向黎清海同志和阮士上同志颁发省警察局长颁发的奖状。 |
仪式上,公安部V28局领导向黎青海、阮思常、阮友平三位同志赠送了三份礼物,并亲切询问他们的健康状况,并高度评价三位警员在负伤的情况下仍坚决打击犯罪、追捕罪犯的英勇事迹。V28局领导希望同志们继续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的和平生活。
值此之际,保卫国家安全人民运动建设厅还向黎清海同志、阮思上同志、阮友平同志三名同志颁发省警察局长颁发的奖状。
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