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违反规定”播种时
(Baonghean)——今年春天,在杜良、演州、安城等地,许多农民仍然“违反规定”,提前插秧。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4年春季作物生产组织安排”项目,2014年春季始于2014年2月4日(即农历初五)。在此基础上,应根据各品种生育期和当地实际情况,以确保水稻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分穗开花为原则,安排合适的播种和栽植季节。应根据各品种生育期,安排播种和栽植时间,确保春稻在4月25日至5月5日开花;切勿过早栽植,以免季末遇寒潮开花。
然而,现实中,不少当地农民无视农历,提前20多天插秧。比如,安城乡、庆城乡、莲城乡、功城乡、演州县(含演太乡)、演东乡……早在春节前16日(农历)人们就下田了,1月20日至22日左右基本插秧完毕。到了2014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这些地方的稻田就已经绿意盎然。去田里问人,很多人会天真地回答:“早插秧,迎春迎春”。
当被问及一些乡政府为何允许人们按照农历提前播种时,乡领导解释说:公社已经执行了农业部门的农历,并建议人们按时播种以减少生产风险,但人们仍然不遵守。原因是这里的人们有按照当地习俗耕作的习惯。在杜良县,大多数计划播种的地区占2014年春水稻面积的60%以上,人们都在争先恐后地播种和播种。据杜良县安山乡一位村长的供述,长期以来,杜良人民经常播种和种植水稻,播种和种植水稻强度高,为种植和收获节省了劳动力和精力。
不遵守作物历法,加上恶劣的天气条件,给民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2011年和2012年春季,在安城、琼吕和杜良等地,许多稻田在寒冷季节开花,导致稻米被压扁,给农民造成了沉重的损失。2013年,全省对8000公顷BC15品种进行了调整,其中5000公顷因“怕冷”水稻品种而遭受严重损失。农民没有遵守作物历法,导致这种水稻品种在寒冷季节开花,因此他们不得不承担后果。
一些地方官员尽管受到警告,却并未加强对生产的监督和指导。与此同时,农民继续自行其是,不遵守作物历法。
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