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嘘姐夫在公安部工作,骗取“出狱”

August 5, 2017 12:25

叶世如女士相信阮越清的妹夫(在公安部任职)给了阮越清 2.5 亿越南盾,让他“跑”去保释她的两个孩子,但阮越清却把钱拿走了,因此叶世如女士向警方报案。

Hai bị cáo Diệp Thế Như (đứng) và Nguyễn Viết Thanh tại phiên tòa.
两名被告人叶世如(站立者)和阮越清在庭审中。

8月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越清(71岁,同塔省居民)进行审判,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同时,法院还以受贿罪判处叶世如(66岁,居住于胡志明市第五郡)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

此前,Thanh因诈骗罪和侵占财产罪被同塔省人民法院判处1年6个月监禁,但Thanh逃避执行刑罚,并被同塔省警方通缉。

根据起诉书,阮女士有两个孩子,阮世兰 (Nguyen The Lam) 和阮世天 (Nguyen The Thien),因故意伤害罪被胡志明市第八区警察局起诉并拘留。

听到阮越清说他的姐夫在公安部工作后,2014 年 2 月左右,阮夫人前往阮越清的住处,请求阮越清帮助她的两个孩子获得保释。

此后,Thanh 联系了一位名叫 Dang Thanh Xuyen 的男子,请他保释期间照顾 Nhu 女士的两个孩子,但 Xuyen 要求支付 2 亿韩元。

2014 年 2 月 11 日,Thanh 告知 Nhu 女士,他已联系第 8 区警方,并表示将以 2.5 亿保释金将 Nhu 女士的两个孩子保释出去。

当天,Nhu夫人来到Thanh家,预付了5000万,但Thanh要求全款到账。因为信任Thanh,Nhu夫人从多处借钱,才有足够的钱给Thanh。

第二天下午,Nhu来见Thanh,要把钱交给他。Thanh写了一张纸条,说他已经收到了全额款项,Thanh的孩子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Thanh还同意,如果Nhu的孩子们在3天内没有获得保释,Thanh将退还这笔钱。

此后,Thanh打电话给Xuyen要钱来“解决这个案子”。Xuyen见了一个叫黄氏金英(Hoang Thi Kim Anh)的人,给了他2亿越南盾来处理这件事,但后来Xuyen无力承担,把2亿越南盾还给了Thanh。

然而,Thanh并没有将钱归还给Nhu,而是将其据为己有,然后逃走。逃亡期间,Thanh曾要求一位亲戚归还1.9亿越南盾给Nhu。

孩子保释出狱三天后,Nhu 打电话给 Thanh,但 Thanh 没有接电话,因此 Nhu 向警方对 Thanh 提出了投诉。

根据金英的供述,由于Xuyen只是要求她帮自己请律师,但金英后来却表示无法回答,金英并没有向Xuyen要钱,因此调查机关认定金英在此案中不负刑事责任。

至于邓越川,他中途主动停止犯罪,因此可免于刑事责任。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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