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第二届“光辉法治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光伏 March 12, 2022 06:10

(Baonghean.vn)——继第一届《光荣法案》投票表彰活动取得成功之后,第二届投票表彰活动在投票规章内容、投票委员会、组织方式等方面将有许多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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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光荣法律典范”评选表彰活动由《越南法律报》根据司法部第341/QD-BTP号决定实施。据此,《越南法律报》将于3月15日开始刊登关于预计被评选和表彰人员的文章;10月15日将进行初选,10月20日将进行决赛。第二届“光荣法律典范”表彰仪式预计将于2022年11月9日越南法律日之际举行。

Thứ trưởng Nguyễn Thanh Tịnh (ngoài cùng bìa phải) và Tổng Biên tập Báo Pháp luật Việt Nam Đào Văn Hội (ngoài cùng bìa trái) trao Giấy chứng nhận của Chương trình “Gương sáng Pháp luật” cho các Gương sáng Pháp luật 2021.
越南法律部副部长阮青静(封面最右)与越南法律报社总编辑陶文会(封面最左)向2021年度光辉法律模范颁发“光辉法律”计划证书。

司法部副部长、“光辉法律模范”表彰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阮青静表示,该活动意义重大,旨在表彰和表彰在法律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弘扬公民、干部、公务员在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的良好形象、英雄榜样和牺牲精神。

这也是通过表彰和表彰在法制建设、组织和执法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个人来推动法制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的一次实践活动。评选和表彰法制建设和执法模范个人的目的是丰富法制宣传普及教育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有效性,鼓励法制建设和执法模范个人和典型人物,弘扬尊法精神,依法生活、依法工作。

每年11月9日越南法律日之际,组委会都会评选和表彰全国各部门、各领域、各地方为建设和维护法律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50名左右的个人;他们是勇敢和牺牲的典型,传播和激发尊重法律的精神,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和维护法律的事业做出贡献。

贵族头衔

“模范法律人”称号是组委会和“模范法律人”评选委员会对符合《条例》规定的评选标准并被评选出来的个人授予的荣誉称号。该称号是在越南法律日(11月9日)之际授予被评选出来的个人,以表彰那些为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维护做出贡献的个人。

“模范法律”的投票依据司法部长2021年3月9日第341/QD-BTP号决定,该决定批准了“模范法律”的投票项目。投票将根据投票记录和投票标准客观公开地进行。投票委员会将根据最终名单中入选人员的履历和头衔,共同进行评选。

组委会主席、《越南法律报》总编辑陶文辉博士表示,有资格投票的对象是公务员、公职人员以及在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和企业工作的工人,他们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初履行职责时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并被其所在工作单位、行业或领域的国家机关、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和专业社会组织授予省、市级以上称号和奖励;特殊情况不受投票时间规定的限制。

投票对象为居住在越南的个人,其行为和事迹积极、堪称典范,为法律的制定、组织和执行做出贡献,并因其成就而受到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专业组织表彰,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具有积极意义。居住在越南的个人,其在维护法律,维护社区和他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方面英勇牺牲,并由机关、组织和企业向组委会推荐,以考虑和表彰“法律光辉榜样”,以表彰他们为制定和执行法律事业所表现出的英勇和牺牲精神,为在社会中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的人文价值观做出贡献。

据越南法律报副总编辑、投票委员会主席陈德荣介绍,投票委员会按照组委会颁布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投票委员会在投票时采用投票和协商的方式进行。投票委员会根据秘书处准备的投票记录,进行客观、诚实的投票和评估。投票委员会成员在选​​票上签字确认,在秘密投票和最终投票的总体记录上签字。投票对象是居住在越南的个人,他们在法律的制定、组织和执行过程中,有积极、模范和贡献的具体行动和事迹,并因其成就而受到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专业协会的奖励,对法律的制定和组织执行具有积极意义。居住在越南的为维护法律而英勇行动和牺牲的个人;维护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由机关、团体、企业向组委会推荐,评选“光辉法治榜样”,以表彰为法律建设和实施事业而勇敢奉献、为弘扬法治精神和高尚人文精神在社会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根据表决委员会的投票结果,组委会将公布获得称号和奖励的组织和个人名单。获得称号和奖励的个人将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党、国家、各部委、部门、行业和地方领导的出席下,举行隆重的授衔仪式。

2021年,在首届表彰投票活动中,乂安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局长范国南同志被评为50名法制模范人物之一。


评审委员会名单

1. 越南法律报副总编辑、理事会主席陈德荣先生

2. 黎伟国先生,司法部法制宣传教育司司长,理事会副主席

3. 杜玉盛先生,越南律师联合会主席、会员

4.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委员吴萨实先生

5. 阮文贤先生,国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研究所所长,成员

6. 阮福寿先生,政府办公室法律部主任,委员

7. 阮友杜先生,中央模拟与表彰委员会研究与综合司副司长,委员

8. Tran Van Quang先生,法律研究、发展和传播部副主任(越南律师协会)成员

9. 潘明翠女士(Phan Minh Thuy),法律部部长(越南工商联合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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