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 3 名不遵守检查命令并撞向交通警察的人员
(Baonghean.vn)——桂峰县警方刚刚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名起诉了 Ngan Van Hung、Quang Van Trung 和 Vi Van Chuong(均居住在桂峰县 Nam Giai 公社)。
此前,2024年1月6日晚8点左右,在该地区执行巡逻管控任务时,交通警察支队工作组桂丰县警方接到报案,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牌照为 37C-361.33 的皮卡车从金山镇前往桂丰县周金乡,有饮酒迹象。
专案组迅速展开巡逻,发现该车辆后示意停车检查。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专案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但驾驶员颜文雄(1993年出生)却未遵守命令,他家住桂峰县南贾乡。
当时,颜文雄倒车准备掉头逃跑,专案组继续要求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但颜文雄仍不服从,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撞向专案组的专用摩托车,导致车辆坠落路面,致一名交警受伤,随后加速逃跑。

事发时,颜文雄驾驶的车上还有光文忠(Quang Van Trung,1994年生)和魏文章(Vi Van Chuong,1987年生)两人,两人均居住在桂风县南贾伊乡。这些人不仅没有拦住颜文雄,反而用言语和行动煽动他抗拒当局并逃跑。
工作组认为,颜文雄等人的行为十分鲁莽,可能对参与交通的人员和车辆造成危险,必须依法严肃处理,遂向大队领导报告,要求其指挥力量紧急调查,查明事件真相。

2024年1月7日上午8时,颜文雄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前往派出所自首。
桂峰县警察局侦查局在整理相关记录和材料后,于2024年1月16日作出决定,以《刑法》第330条第1款规定的“妨碍公务罪”对颜文雄、光文忠和魏文忠提起公诉。对颜文雄处以临时拘留令,对光文忠和魏文忠处以禁止离开居住地和暂时禁止出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