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乡土地官员因贪污超过 31 亿越南盾而被起诉并暂时拘留
潘玉芳因“利用职务之便、职务之便牟利”和“侵占他人财物”罪名被起诉并被暂时拘留。
9月21日下午,安江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发布消息称,刚刚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潘玉芳(1970年生)作出临时拘留决定,潘玉芳家住安江省周富县平美乡平兴1村,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侵占财产”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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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机构的负责人 Phuong。 |
据调查,潘玉芳于1998年10月至2014年担任安江省周富县平水乡土地官员。利用分配的职能和任务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新颁发、更换、转让和赠与手续时,Phuong 完成了向 Phuong 及其家人颁发 17 份不属于他管理和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假证)的手续。
随后,Phuong利用这些土地使用权证,从银行和信贷基金骗取抵押贷款,并办理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3人手续,挪用资金31亿多越南盾。
此外,Phuong还答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办理了新地块的发行和变更手续,转让的地块号码有误,并挪用了转让税款。
2020年6月12日,该案件被移送安江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依法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