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年利率1825%放贷的嫌疑人提起诉讼
(Baonghean.vn)——此人经常通过电话进行贷款交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利息,Phuong会将利息加到本金中继续计算利息,或者威胁借款人必须偿还本金和利息。
荣市(义安省)侦查警察署刚刚作出决定,将对居住在荣市雄平坊的被告人胡越方(1995年出生)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以下罪行:高利贷在民事交易中。
2023年底,荣市警方接到公众举报,称胡越方从事高利贷放贷活动,形式类似于“黑钱贷款”。接到举报后,荣市警方立即集中力量进行核实和调查。
2023年12月16日,荣市警方采取同步专业措施,整合证据和文件,对胡越方发出紧急逮捕令,并没收1部手机、一些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

在警局,面对调查人员提供的文件和证据,胡越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据悉,胡越方利用当地一些居民的经济困境,以简易的无抵押贷款方式向他们放贷,但利率极高。其中一些借款人的日利率高达每百万越南盾11,500越南盾至50,000越南盾(相当于年利率419.8%至1825%)。
此人经常通过电话进行贷款交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利息,Phuong会将利息加到本金中继续计算利息,或者威胁借款人必须偿还本金和利息。
最初,荣市警察调查局证实,从 2023 年 6 月到逮捕时,胡越方借给居住在荣市关包坊的 Tr.CQ 先生(2007 年出生)共计 192,900,000 越南盾,非法获利 38,814,274 越南盾。
目前,荣市警方正在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