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买卖濒危和稀有眼镜王蛇的行为
武志乐经常选择胡志明路线和新奇县作为中转和交易点,收购珍稀濒危动物,然后带回来卖给有需要的人。
2024 年 7 月 29 日,新祺县警察局以违反濒危珍稀动物保护规定为由起诉了居住在义安省演州县演道乡的武智乐 (Vu Tri Le,1968 年出生)。
此前,通过掌握情况的工作,Tan Ky 县警方发现了一条运输线路,濒危珍稀动物的非法贸易从桂丰县、演州县到新岐县,进行了调查核实。

县公安局通过专业手段发现,武智黎经常前往桂风县和奇山县收购珍稀濒危动物,然后带回来卖给有需要的人。黎选择胡志明市路线和新奇县作为中转和交易点。
2024年7月13日凌晨5点,在新岐县义勇乡山林区,新岐县公安局刑事、经济、毒品犯罪刑侦大队配合该县公安局373大队,以非法买卖濒危、珍贵、稀有动物的行为逮捕了武智乐。
警方在现场查获了2条眼镜王蛇和1辆汽车等证据,眼镜王蛇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每条蛇身长超过5米,总重量近12公斤。
目前,两条蛇已被移交给普马特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