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捡到船主藏在船底的钱”的人
(Baonghean.vn) - 江某在卖海鲜时,船舱里的冰块用完了,于是他去洪先生的店里买冰。卖冰时,洪先生不小心掉落了钱,江某趁洪先生不注意,偷走了钱,并藏在船底。
10月23日,黄梅市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宣布,该部门刚刚发布了起诉决定,以“盗窃财产”罪名起诉被告人阮维江(1983年出生),现居住于清化省三山市光前坊忠盛小区。
10月4日下午3点,黄梅镇公安局接到黄梅镇琼立乡三合村村民黎海雄先生的报警,称其店铺被盗,现金1.01亿越南盾。琼立乡公安局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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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内的对象 Nguyen Duy Giang。照片:Anh Quan |
据受害人称,从下午三点到下午四点,Hung先生的冰店里挤满了常客和临时顾客。当时,Hung先生身上带着超过1亿越南盾的现金,用于支付货款。
琼立乡警方已确认并隔离了嫌疑人。警方在对到店顾客进行检查后,发现了嫌疑人。嫌疑人名叫阮维江(Nguyen Duy Giang,1983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三山市光前坊忠盛区。阮维江拥有一艘从清化到黄梅镇琼立乡的船,负责销售海鲜。
案发时,江某到洪某的店铺购买冰毒。专案组派员登上江某的船只进行侦查,但江某矢口否认。经专业手段核查,经过一段时间的核查,江某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此,在出售海鲜时,船舱里的冰块用完了,于是Giang去了Hung的商店买冰。卖冰时,Hung掉落了一些钱,Giang趁机偷走了钱并离开。偷走钱后,Hung把钱藏在了船舱里。警方没收了所有钱并将其归还给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