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与 12 岁以上儿童多次发生“关系”的嫌疑人
Hoa 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了这名 12 岁的女孩并对她产生了感情,于是多次带她去汽车旅馆“做成年人的事情”。
8月21日,多乐省人民检察院以“强奸未满16岁人员”罪对被告人乔清华(2001年出生,住邦美蜀市清一坊)批准提起公诉,并对其作出临时拘留决定。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7月中旬左右,Hoa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H.(2011年出生,受害者姓名已更改)。此后,双方互相产生了感情。
8月3日晚,Hoa带H.出去。之后,H.说“我不想回家”。这时,Hoa把H.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后,Hoa多次与H.发生性关系。
8 月 15 日晚上,Hoa 继续带 H. 出去散步,但被她的父母发现,他们带着女儿到 Tan Hoa 区警察局报案。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Hoa在年仅12岁零3个月时就与H.发生了7次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