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与 12 岁以上儿童多次发生“关系”的嫌疑人
Hoa 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了这名 12 岁的女孩并对她产生了感情,于是多次带她去汽车旅馆“做成年人的事情”。
8月21日,多乐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被告人乔清华(2001年出生,住邦美蜀市清一坊)提起公诉,并决定对其处以临时拘留,以调查其“强奸未满16岁人员”罪。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7月中旬左右,Hoa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H.(2011年出生,受害者姓名已更改)。此后,双方互相产生了感情。
8月3日晚,Hoa带H.出去。之后,H.说“我不想回家”。这时,Hoa把H.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后,Hoa多次与H.发生性关系。
8月15日晚,Hoa继续带着H.出去散步,但被孩子的父母发现,他们带着女儿到Tan Hoa区警察局报案。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Hoa在年仅12岁零3个月时就与H.发生了7次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