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次与12岁以上儿童发生“关系”的男子提起诉讼
Hoa 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了这名 12 岁的女孩,并对她产生了感情,多次带她去汽车旅馆“做成人的事情”。
8月21日,多乐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了对乔清花(2001年出生,居住于邦美蜀市清日坊)提起诉讼并下令暂时拘留的决定,以调查其“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罪行。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7月中旬左右,Hoa通过社交网络结识了H.(2011年出生,受害者姓名已更改)。之后,双方互生情愫。
8月3日晚,Hoa带H.出去玩。之后,H.说“我不想回家”。这时,Hoa把H.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Hoa多次与H.发生性关系。
8 月 15 日晚上,花继续带 H. 出去散步,但被孩子的父母发现,父母带着女儿到新和区警察局报案。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Hoa 在年仅 12 岁零 3 个月时与 H. 发生性关系 7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