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因与警官死亡有关而被起诉
永隆市警方中尉在护送 Dang 回家搜查毒品时,误喝了一杯混有冰毒的水,导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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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友当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起诉。 |
据警方介绍,7月13日晚,隆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队毒品警察阮德达中尉及其队友参与抓捕在隆河县隆福乡非法储存和吸食毒品的团伙。
达中尉和他的队友在福贞村逮捕了邓,并将他带到附近的陈氏平夫人家进行讯问。大约10分钟后,陈氏平夫人打开了门。屋里坐着与邓有关系并涉嫌持有毒品的武明陈(26岁)。
专案组检查了彭女士家的侧面,发现这群人正在吸食毒品。专案组报告时,达特中尉感到口渴,便从陈女士卧室门前拿了一个塑料杯喝水。
此后,阮友当到公社派出所上班。根据检查结果,阮友当的口袋里有一个装有冰毒的尼龙袋,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达特中尉,当他到达公社警察局时,他出现异常症状,于是他的队友和家人用龙河区警察局的车将他送往永隆省综合医院进行紧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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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达特中尉喝下的掺有毒品的液体的水壶。 |
7月14日凌晨0点15分,Dat被送往精神病院,当时他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意识不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紧急抢救,病人的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了,紧急手术失败。Dat的家人将他送回永隆综合医院,入院前就被诊断为死亡,死因不明。
随后,调查机构进行了尸检,认定达特死于药物中毒。
在彭女士家中,侦查部门缴获了一个塑料壶,有人看到达特正在用它喝酒,里面装有500毫升淡黄色液体。检验结果显示,密封塑料壶中的液体是甲基苯丙胺(冰毒),500毫升样本中含有超过10克。据评估,达特可能是害怕被发现,所以把毒品放在塑料壶里销毁证据。
针对此次事件,永隆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陆光毅表示,目前,各专门部门正在研究查明个人和团体对阮德达中尉死亡事件的责任。
专业委员会将审查患者入院过程和医生的专业治疗,以得出合理的结论。
永隆省警方还要求澄清在对 Dat 中尉进行紧急救治时是否存在“推卸责任”的情况。
龙河区警方还正在明确 7 月 13 日晚上与 Dat 中尉一起前往缉毒的工作组的角色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