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自称记者的人,勒索企业钱财
一名自称是杂志记者、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男子 Dang Ngoc Bao 刚刚被起诉。
12 月 13 日,广南省大禄县警察局宣布,刚刚下达了起诉和拘留决定,拘留居住在岘港市海州区的 Dang Ngoc Bao(1977 年出生),以调查其““敲诈勒索财产”。
此前,邓玉宝通过媒体监测获悉,长利股份公司(总部位于大禄县大光工业区)在位于大禄县大红乡玉京洞村的砂矿开采和运输矿物时违反了相关规定,但尚未彻底纠正。

11月28日至29日,邓玉宝率多人直接前往长利股份公司矿产开采现场收集资料和图片,并要求该公司领导层直接与邓玉宝见面商谈,否则将发表影响公司经营的文章。
11 月 29 日下午 4 点左右,大禄县警方在大协乡富海村一家咖啡店当场抓获了鲍某,他从长利股份公司代表那里收受了 980 万越南盾。
经调查,邓玉宝供认,自己目前是《环境与社会》杂志的记者。
不久前,山罗省也发生过类似的财产敲诈勒索案。
据悉,10月31日,《民族与发展》报社特约记者阮文侨(1987年生)和《法律与多颂》24小时新闻频道特约编辑何文平(1978年生)在万湖县万湖乡班清堤看到一户人家正在平整土地建房时,驾车前往介绍自己是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官员,询问该户人家土地证件和手续。户主回答证件齐全后,其中一人便要求户主给他们一些钱作为礼物,以便向领导汇报。
由于担心两名嫌疑人会惹麻烦,房主向附近居民借了500万越南盾,给了两名嫌疑人。两名嫌疑人离开后,房主怀疑他们不是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警员,于是向木州区警察局报案。
木州县警察局侦查局接到举报后,对嫌疑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逮捕了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