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河流管理股份公司领导人伪造文件提起诉讼
5月8日,安全调查局刚刚发布决定,对该案提起公诉,对第三河务管理股份公司的三名负责人进行起诉,调查其涉嫌欺诈和侵占财产的行为。
被告包括:范文发(1959年出生,董事会主席)、杜功豪(1973年出生,公司董事)和范文征(1982年出生,公司副董事)。这三名被告均居住在下龙市红河坊。
安全调查局认定,从 2017 年到 2021 年,获得许可的内河航运股份公司第 3 号参与了广宁省内河航运交通管理、维护和监管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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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河道管理股份公司董事杜功豪在派出所。 |
在履行上述合同时,被告 Pham Van Pha 指示被告 Do Cong Hao 和 Pham Van Chinh。伪造文件车辆日志、路线日志、车辆租赁合同、从事管理、维护和监管工作的工人接受和结算超过实际金额的款项,以便拨付州政府资金。
此前,4月18日,由于违反招标法,越南交通运输部内河航运管理局作出决定,禁止该公司在3年内参与所有建设投资项目、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以及其他由越南内河航运管理局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