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黎清一原因诈骗和侵占财产在 Tinh That Bong Lai 被起诉
关于 Tinh That Bong Lai 一案,当局刚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了被告人 Le Thanh Nhat Nguyen。
7月9日,在B34拘留营,公安部侦查安全局和隆安省警察局对黎青一原(33岁,居住于隆安省德和县和庆西乡立青村)作出起诉和拘留决定,罪名是“诈骗财产罪”。
上述决定、裁定已经隆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7月2日,隆安省警察局安全调查局还决定恢复对自称“净土寺”(后更名为“Zen Am Ben Bo Vu Tru”)的“侵占财产”刑事案件的调查。
此前,该机构曾接到受害人投诉,称高氏菊女士家(立清村)有人冒充佛塔、僧侣和孤儿,诈骗并侵占恩人的财产。
在调查过程中,当局已掌握足够证据认定黎清一原实施了上述行为。
关于丁塔凤莱案,此前,经过一审和上诉两级审判,法院以“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罪名,判处黎清一原有期徒刑4年。
目前,该案件正在由安全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