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黎青一原因诈骗、侵占财产罪在 Tinh That Bong Lai 被起诉
关于丁塔邦莱一案,当局刚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了被告人黎清一原。
7月9日,在B34拘留营,公安部侦查安全局和隆安省警察局侦查安全局对黎清一原(33岁,居住于隆安省德和县和庆西乡立青村)作出起诉决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名对黎清一原提起公诉,并下令暂时拘留。
上述决定、裁定已经隆安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7月2日,隆安省警察局安全调查局还发布决定,恢复对自称“牡丹寺”(后更名为“Zen Am Ben Bo Vu Tru”)的“侵占财产罪”刑事案件的调查。
此前,该机构接到受害人投诉,称居住在立清村高氏菊女士家中的人冒充佛塔、僧侣和孤儿,诈骗并侵占恩人的财产。
在调查过程中,当局掌握了足够证据,认定黎清一原实施了上述行为。
关于丁塔凤莱案,此前,经过一审和上诉两级审判,法院以“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罪名,判处黎清一原有期徒刑4年。
目前,该案件正在由安全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