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强迫虾贩缴纳“保护费”的“村鬼”
(Baonghean.vn) - Trung 仗着自己是当地人,看到有顾客来村里买虾,就要求买家必须经过审核,支付 100 万越南盾以上才能购买货物,否则就会拦下车辆。
12月23日上午,宜禄县公安局侦查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决定对居住在宜禄县庆合乡合胜村的阮成忠(1985年出生)提起公诉,对被告人判处3个月拘留,罪名是“敲诈勒索“。
据侦查机关文件显示:自2020年12月初起,义禄县警方通过对该地区的掌握工作,收到多位商贩反映,该商贩有活动迹象。包销向前往义禄县庆合乡虾塘收购虾的商贩勒索钱财。当商贩驾驶卡车前来收购虾时,该男子拦住他们的车辆,威胁他们,要求他们通过其口岸并支付100万越南盾或以上的罚款。否则,该男子不会放他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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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忠被捕。照片:Nhat Tuan |
根据宜禄县公安局的指示,刑事、经济和毒品犯罪刑侦大队协同相关乡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甄别,宜禄县公安局发现阮成忠是一名嫌疑人,且存在诸多可疑之处。
12月14日下午4点左右,在庆合乡合胜村虾塘一带,宜禄县公安局刑事、经济、毒品犯罪刑侦大队工作组配合庆合、宜舍、宜盛等乡公安机关抓获了正在拦截由居住在南定省交水县交风乡林定村的武文黄驾驶的18C-107.65号牌货车收购虾的阮成忠,并勒索了650万越南盾。除上述赃款外,警方还当场查获摩托车1辆、手机1部。
在警察调查局,阮成忠初步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义禄县警方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