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汽车司机因造成多起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而被起诉
乂安省警方侦查局已对“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一案作出刑事起诉决定,继续调查4月4日晚发生造成1人死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的原因。

此前,4月4日下午6点45分,在义禄县义忠乡跨乡路上,陈春水(生于1983年,居住在义禄县义文乡10村)驾驶的一辆三菱7座轿车(牌照号37A-482.52)与停在路边的另一辆汽车相撞。陈春水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
陈春水逃逸期间继续驾驶车辆,在荣市义莲乡的道路上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一人受伤。
汽车司机没有停车,继续沿46B国道从荣市宜金乡高速驶往南丹。在经过兴原县兴西乡科达村时,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一名居住在兴原县龙舍乡的32岁男子死亡,另一人受伤。

肇事车辆肇事后,尽管前轮仅剩一个轮胎,司机仍继续逃逸,直至被春化乡(南丹)警方和当地民众逮捕。
陈春水 (Tran Xuan Thuy) 的酒精测试结果为每升呼吸含 0.979 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