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肇事逃逸的汽车司机因造成多起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而被起诉,肇事后司机逃逸。
义安省警察厅调查警察署决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的案件提起刑事诉讼,并继续调查4月4日晚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原因。

此前,4月4日下午6点45分,在宜禄县宜忠乡际公路,一辆车牌号为37A-482.52的7座三菱轿车,由1983年出生、居住于宜禄县宜文乡10村的陈春翠驾驶,与停在路边的另一辆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陈春翠驾车逃离现场。
在逃逸过程中,陈春水继续驾车,在荣市宜莲乡的一条道路上撞上一辆自行车,造成一人受伤。
该车司机未停车,继续沿46B国道从永市宜金乡高速逃逸至南丹。途经雄原县雄西乡科达村时,该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居住在雄原县龙舍乡的32岁男子死亡,另有一人受伤。

造成事故后,汽车司机继续驾车逃逸,尽管只剩下一个前轮,直到被春华乡(南丹)的警察和当地民众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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