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并逮捕日利率3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的“黑信贷”主体
(Baonghean.vn)—— Dang Chu Minh Duc 的软件管理账户上,当前贷款金额为 30 亿越南盾,借款人近 100 人,利率为 3,000 越南盾/100 万/天。
乂安警察调查局刚刚发布了起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邓楚明德(1981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雄福坊)和胡伯强(1993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演长社)提起公诉,罪名是“在民事交易中提供高利率贷款”。
因此,通过摸底工作,义安省公安局刑警大队发现了一个“黑贷”团伙,其交易全部通过网络软件进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该团伙主要在荣市活动,但却吸引了来自义安省各县的众多“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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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何巴强。照片:琼庄 |
初步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使用典当管理应用程序进行犯罪。该应用程序显示无抵押贷款、彩票、店铺管理等项目。无抵押贷款合同部分显示以下信息:客户姓名、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日期、已付利息、付款日期、下次付息等。贷款种类繁多,利率从每天3000至5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不等。借款人需要支付15至30天的利息。
该团伙的头目是邓楚明德(Dang Chu Minh Duc)。他在该软件上创建账户并开设了多家“商店”,涉案资金超过50亿越南盾。之后,他指派胡伯强(Ho Ba Cuong)负责管理软件并寻找客户。该团伙中负责“催收”的另外两名嫌疑人分别是阮文图(Nguyen Van Tu,1990年出生)和黎德孟(Le Duc Manh,1995年出生),两人均居住在义安省荣市东荣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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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Dang Chu Minh Duc。照片:琼庄 |
2020年5月30日,乂安省公安厅以“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罪名逮捕了邓楚明德(Dang Chu Minh Duc)和胡伯强(Ho Ba Cuong),并对其进行了紧急搜查。
警方查封了邓楚明德的软件管理账户,当前贷款金额为30亿越南盾。通过对账户的分析,警方发现近百人向该嫌疑人及其同伙借钱,利息为每天3000越南盾/百万越南盾。同时,警方查明还有19人借款,总金额超过5亿越南盾,非法获利近4亿越南盾。
目前,乂安省公安局已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以“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罪名对邓楚明德和胡伯强提起公诉。其余两人目前在逃,逃往其居住地。目前,警方正全力抓捕这两名嫌疑人,并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