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 Gateway 学校一名一年级学生被留在车内死亡的案件

Vnexpress.net DNUM_AHZAIZCABJ 17:57

河内市纸桥郡警方已立案侦查 Gateway 学校一名学生的过失杀人案,并传唤多人到警局。

陈文和中校,纸桥县警察局副局长。照片:Tat Dinh

今天下午,纸桥县警察局副局长陈文华中校在县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男孩黎黄龙(Gateway 学校一年级学生)被遗忘在车内死亡一事表示,“纸桥县警察局传唤的人员包括段贵奔(Gateway 学校的合同司机)和阮碧贵(校车员工)。”

据配合侦查机关调查的Hoa中校介绍,Phien先生供述,8月6日早上6点,他驾驶一辆福特全顺(车牌号29B-069.56)来接Quy女士,然后前往Gateway学校接送学生。Long在Trung Yen Plaza大楼(Trung Hoa路1号)被接走,并与其他12名朋友一起上学。

7点25分,桂女士带着孩子们从侧门去学校,司机把车开到距离学校1.1公里的新闻传播学院停车场。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靠近排球场和女生宿舍。学生上课时间和中午时分,这里非常冷清,距离保安室约200米,但被一排房子隔开。

当天下午3点半,Phien先生开车去学校接孩子回家。Quy女士说,下午她打开车门时,发现Long昏迷不醒地躺在驾驶座后面的地板上。

这名刚上一年级的男孩被当局确认死亡,随后被送往E医院接受紧急救治。在河内夏日的烈日下,朗被留在车里长达9个小时,白天气温高达30-36华氏度(约30-36摄氏度)。

“从以上初步陈述来看,侦查机关认定该案件存在犯罪迹象。非故意杀人(根据2015年《刑法》第125条);责任肯定与奎女士有关,”Cau Giay 区警察局副局长说。

司机Phien称,他把车停在了这个区域近9个小时,但并不知道Long还在车里。照片拍摄于8月7日早上:清行

河内律师协会律师阮英通(Nguyen Anh Thom)评估称,基于初步证据,调查机构对上述犯罪的起诉“完全合理”。如果调查机构有理由认定Gateway学校的工作人员犯有罪行,非故意杀人那么该人就犯了“非故意疏忽”罪,因为他没有预见到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的可能性,尽管他应该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

如果因犯罪被起诉缺乏责任感会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工作人员从家长手中接过学生时,没有进行学生的点名和清点,而是将学生交给班主任,因此其行为被认为“疏忽”。

对于司机的责任,汤姆律师表示,很难对其进行刑事起诉,因为学生管理是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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