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 Gateway 学校一名一年级学生被遗忘在车内死亡的案件

Vnexpress.net August 7, 2019 17:57

河内市纸桥郡警方已立案侦查 Gateway 学校一名学生被非自愿杀害的案件,并传唤多人到警局。

陈文和中校,纸桥县警察局副局长。照片:Tat Dinh

今天下午,纸桥县警察局副局长陈文华中校在县人民委员会总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男孩黎黄龙(Gateway 学校一年级学生)被遗忘在车内死亡一事表示,“纸桥县警察局传唤的人员包括段贵平(Gateway 学校的合同司机)和阮碧贵(校车工作人员)。”

据配合侦查机关调查的Hoa中校介绍,Phien先生供述,8月6日早上6点,他驾驶一辆福特全顺(车牌号29B-069.56)来接Quy女士,然后前往Gateway学校接送学生。Long在忠安广场(忠和路1号)被接走,并与其他12名学生一起上学。

7点25分,桂女士带着孩子们从侧门去学校,司机把车开到距离学校1.1公里的新闻传播学院停车场。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靠近排球场和女生宿舍。学生上课时间和中午时分,这里非常冷清,距离保安室约200米,但中间隔着一排房子。

当天下午3点半,Phien先生开车去学校接孩子回家。Quy女士说,下午她打开车门时,发现Long昏迷不醒地躺在驾驶座后面的地板上。

这名一年级学生在被送往E医院接受紧急救治前被当局宣布死亡。龙在车里被留在河内夏日的阳光下长达9个小时,白天气温高达30-36华氏度。

“从上述初步陈述来看,侦查机关认定该案件存在犯罪迹象。非故意杀人(根据2015年《刑法》第125条);责任肯定与桂女士有关,”Cau Giay 区警察局副局长说。

司机Phien称,他把车停了近9个小时,却不知道Long还在车里。照片拍摄于8月7日早上:清行

河内律师协会律师阮英通(Nguyen Anh Thom)评估称,基于初步证据,侦查机关对上述犯罪的起诉“完全恰当”。如果侦查机关有理由认定Gateway学校工作人员构成犯罪,非故意杀人那么该人就犯了“非故意疏忽”罪,因为他没有预见到发生危害社会后果的可能性,尽管他应该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

如果因犯罪被起诉缺乏责任感会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工作人员从家长手中接过学生时,没有进行清点学生人数,而是将学生交给班主任,因此其行为被视为“疏忽”。

对于司机的责任,Thom律师表示,很难进行刑事起诉,因为学生管理是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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