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2公顷以上占地生产案的起诉
共计毁坏面积24900m2,林业规划用地,生产林,森林状态IIIa2,毁坏木材总蓄积44150m3。
丹荣县警察局(Lam Dong)表示,他们刚刚立案并起诉了3名被告,以调查和澄清“破坏森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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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林同省丹荣县岘港乡森林砍伐案现场。图片来源:Dang Tuan/越通社 |
被起诉的被告人包括:阮国春(44岁)、潘文良(33岁),均居住于潭荣县岘港乡,黄文越(17岁),居住于林下县福寿乡。
此前,2019 年 9 月 9 日,丹荣县当局当场抓获了这三名嫌疑人,他们当时正在破坏位于丹荣县 Phi Lieng 防护林管理委员会管理的 Da K'Nang 乡 251 分区 Khoanh 4 号地块 a 处的森林。
学校调查结果显示,学校总损毁面积为2.49万平方米。2(相当于2.49公顷)属于林业规划用地,生产林,森林状况IIIa2,受损木材总蓄积量44,150立方米3,混合木材树种组 VI。
据潭荣县警察局称,阮国春和潘文良被拘留 3 个月,而黄文越因未满 18 岁且被禁止离开居住地而被保释。
目前,丹荣区警方正在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