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辞职文化”:唤醒官员的自尊
只要官员够勇敢,能克服自身利益,辞职是完全可能的。
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回答国会代表的提问时,政府总理阮春福强调,对于没有能力的官员,有必要建立“辞职文化”,不一定非要等到任期结束或工作年限结束,特别是对于各级管理者和领导人而言。
辞职应该被视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需要。
在政府首脑展现出建设廉洁、有创造力、有活力的政府的决心的背景下,“辞职文化”被视为必要且不可或缺的因素。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辞职文化似乎被视为一种现象、一个个案,而非一种不可或缺的需求或要求。时任国会办公厅副主任的阮士勇博士曾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补贴官僚体制下,人们的人生机会只集中在一排席位上,越高的席位机会越多。在向市场机制转型初期,市场带来的机会并不多,头衔带来的机遇更多。因此,人们必须努力争取一个席位,并牢牢抓住它,才能享受随之而来的福利。
“为官”被视为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宗族的最高成就。头衔往往与权力相伴而生,通常与福利、薪俸、特权和待遇息息相关。因此,如果你辞职,就意味着你将一无所有。另一方面,在越南,辞职被认为是一项非常沉重的任务,不仅对辞职者来说沉重,对他们的家人和亲属来说也同样沉重。
面对总理打造廉洁务实政府的决心,人们期待总理关于辞职文化的表态能够促使政府首脑在各级干部和领导人中倡导真正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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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乐先生。 |
《银行杂志》前副主编杜文乐表示,总理的讲话可以视为一次警告,警醒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重新审视自己并努力奋斗。一个诚实、富有创造力和积极性的政府不能允许那些不为人民带来利益的默默无闻的人存在。
“要实现总理打造创新型政府的目标,首先,每位领导人必须自尊自爱,真心实意地为民服务。在这个机构中,政府首脑、各机构、单位和地方的首脑必须清晰地了解并掌握对下属最真实的评价和评论,从而公开表达自己对官员和下属的看法和评价,让人民能够理解。”拉克先生建议道。
只要政府下定决心,辞职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无需遵循繁琐的程序。事实上,辞职文化属于道德范畴,体现了每个人在处理事件时的自尊。“官员必须勇于克服自身职权带来的利益。真正为民服务的官员,只需要一封辞职信,将职位移交给更有能力、更合适的官员,辞职完全可以。重要的是,领导者必须诚实。” 拉克先生强调。
可以为“辞职文化”创造法律通道
阮文琼律师(河内律师协会兴安律师事务所)从法律角度指出,现实中,对于一些工作效率低下、不完成任务、能力弱、道德品质差、信誉度低等的干部,无法予以解职;而这些干部不会请假或辞职,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关权利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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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琼律师(兴安律师事务所、河内律师协会)。 |
为了有效安排人员,保障机构平稳运转,有必要规划改革现行公务员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做好解雇工作不力、工作不力、能力不足、道德品质低下的官员的准备。有必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选拔、任用和使用人才方面的经验,使公务员对工作负责,对社会和国家负责。
辞职是自尊、高尚文化的体现,它更多地属于道德范畴而非法律范畴。我们应该建立这样的道德体系,而不是用法律来规范那些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人们辞职是为了承担责任,这样他们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他们辞职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好。
然而,当官员过度受利益左右而忘却自尊时,就需要法律的“制裁”。如果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净化上述主体,那么为“辞职文化”开辟一条法律通道仍然是可能的。
“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处理宏观战略问题以及社会上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时展现出的决心和更大的力度。及时采取行动并公正合法地处理,将使人民对建设性政府充满信心。” 阮文琼律师说道。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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