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交罚款,可以减免吗?
许多人认为罚款必须全额缴纳,没有例外。然而,现行法律允许某些经济困难的个人在特定条件下获得部分减免罚款的考虑。
很多接到交通违规通知的案例,在确定错误和罚款金额后,违规者本人却陷入了困境。大多数情况下,违规者都会想:“既然被罚款了,就必须全额缴纳”。
但现行法律对真正疑难案件仍留有专门的“门”,允许依照《行政违法处理法》的规定,适用中止执行、考虑减少罚款等措施。

根据2020年修订的《行政违法处理法》第76条规定,被处以200万越南盾以上罚款的个人,如果因自然灾害、灾难、火灾、流行病、重大疾病或事故等原因而面临经济困难,可以提出暂缓执行处罚决定的申请。
为获得批准延期申请,违反者必须附上其居住地乡镇人民委员会或其就读或工作的机关、组织的确认文件。如因重病或意外事故,还需附上医疗机构的确认文件。
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送达作出处罚决定的人。主管机关自收到完整有效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可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暂缓执行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取回被暂时扣押的文件或财物。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缓刑期满后,违法者如仍不能克服经济困难,可以继续申请部分减少罚款。此项内容在上述法典第77条第1款中有具体规定。

因此,如果个人因自然灾害、流行病、事故或重病等原因被暂缓执行罚款,且持续面临经济困难,可考虑部分减免处罚决定中规定的罚款。减免申请必须包含地方政府、工作场所出具的证明,如果涉及健康问题,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减免金额,而是会考虑违法者的困难程度。实际减免金额可能从几十万到几百万越南盾不等,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首次违法的处罚。虽然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受理,但这是一项合法权利,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违规者务必了解自己有权提出申请,并应主动按照正确程序完成申请。切勿因恐惧或缺乏信息而拖延缴纳罚款,导致被胁迫、拒绝注册、拒绝发放新驾照或无法完成其他相关行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