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交罚款,可以减免吗?
许多人认为罚款必须全额缴纳,没有例外。然而,现行法律允许某些经济困难的个人在特定条件下获得部分减免罚款的考虑。
很多接到交通违规通知的案例,在确定错误和罚款金额后,违规者本人却面临经济困难,陷入了两难境地。大多数情况下,违规者往往会想:“既然被罚款了,就必须全额缴纳罚款。”
但现行法律对真正疑难的案件仍保留了专门的“门”,允许依照《行政违法处理法》的规定,适用中止执行、考虑减轻罚款等措施。

根据2020年修订的《行政违法处理法》第76条,被处以200万越南盾以上罚款的个人,如果因自然灾害、灾难、火灾、流行病、严重疾病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可以提出延期执行处罚决定的申请。
延期申请需经违反者本人居住地乡镇人民委员会或其就读或工作的机关、组织的确认文件方可获批准。如因重病或意外事故,还需提供医疗机构的确认文件。
申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送达作出处罚决定的人员。主管机关自收到完整有效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可决定暂缓执行。暂缓执行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在此期间,个人可以取回被暂时扣押的文件或资金。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暂停执行期满后,如果违法者仍不能克服经济困难,可以继续申请部分减少罚款,该内容在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有具体规定。

因此,如果个人在缓刑期间因自然灾害、流行病、事故或重病等原因继续面临经济困难,可以考虑部分减免处罚决定中规定的罚款。减免申请必须附上地方政府、工作场所出具的证明,如果涉及健康问题,还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减免额度,而是考虑了违法者的违法难度。实践中,减免额度从几十万到几百万越南盾不等,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首次违法的处罚。虽然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受理,但这是一项合法权利,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重要的是,违规者应了解自己有权提出申请,并应主动按照正确程序完成申请。切勿因恐惧或缺乏信息而导致缴纳罚款的期限逾期,从而遭到胁迫、拒绝登记、补发驾驶证或无法完成其他相关行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