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义安不服裁判判罚,向越南足协提交请愿书,请求介入。
在2024/25赛季越南足球联赛第20轮比赛中,宋林义安俱乐部在杭日体育场输给了越南共和队。赛后,该俱乐部向越南足球协会、越南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和越南职业足球股份公司递交了请愿书。

在Cong Viettel和林河义安在2024/25赛季越南足球联赛第20轮比赛中,宋林义安俱乐部在杭日体育场表示,裁判对场上情况的处理对宋林义安不利。
该文件指出:“这场比赛让观众对裁判的水平以及许多对宋林义安俱乐部不利的判罚产生了诸多疑问。
比赛进行到第14分钟,宋林义安队右路开出角球,皮球在禁区内碰到了球员南孟勇的手臂。这种情况本可能判罚点球,但由于视频助理裁判(VAR)没有发出任何信号,主裁判阮越端无法做出判罚。
第51分钟,宋林义安队获得右路角球。何文强右脚开出弧线任意球,黎文成快速插上将球垫到球门附近。助理裁判陈文海举旗示意球出界,主裁判未判宋林义安队进球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摄像机的角度以及许多观众席的有利角度都显示球并未越过球门线。这是一个进球的情况,尽管视频助理裁判(VAR)组发出了信号,但主裁判阮越端决定不进行回放审查,也没有承认进球有效。
比赛进行到第86分钟,越共球员阮公芳突入禁区,与宋林义安队的阮光荣相撞。视频助理裁判(VAR)示意阮光荣犯规。与其他情况不同,主裁判阮越端在观看视频回放超过5分钟后,才决定判给越共一粒点球。

在那次裁判处理之后,宋林义安俱乐部表示:“裁判阮越端和视频助理裁判组的判罚导致比赛形势和结果不断朝着对宋林义安不利的方向发展。”
宋林义安俱乐部提议:“为确保赛事裁判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重获全国观众以及宋林义安俱乐部球迷的信任,我们请求越南足协密切关注并及时指导裁判工作和当前VAR技术的应用。针对越南共和队与宋林义安队比赛中出现的裁判工作和争议情况,宋林义安俱乐部请求越南足协裁判委员会分析技术视频录像,并给出令人满意的结论和解释,以维护裁判的荣誉,确保赛事的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