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控制自己,面临13年监禁

September 24, 2013 14:56

(Baonghean.vn)-在其摩托车驾驶生涯中,尽管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阮德胜还是触犯了法律,面临牢狱之灾。

说起阮德胜,南丹镇的人们都知道他,因为他将青春献给了战场,在老挝履行了国际义务。回到家乡后,他依然是一位淳朴的市民,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积极投身生产劳动。尽管年事已高,身体也有些虚弱,但为了增加收入,经过多年的积蓄,他于1998年买了一辆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并兼职摩托车司机,以此来增加收入。



被告人阮德胜在法庭上。

听说他“染上毒瘾”时,南丹小镇潘佩珠街的居民都不敢相信。但当得知真相后,阮德胜因抵挡不住黑钱的诱惑,在非法运输两株海洛因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此时,当地人既同情他,又责怪他无法控制自己。

据阮德胜介绍,他自1998年起在南丹镇驾驶混合动力摩托车。在驾驶这辆混合动力摩托车时,阮德胜偶然遇到了一名叫海(姓名和地址不详)的男子。直到2013年6月14日下午5点左右,海才打电话给阮德胜,要求他购买两支海洛因,总价4600万越南盾。

谈好价格后,他发现买卖起来很容易,而且利润丰厚,只需4个小时就能赚到400万越南盾,这笔钱是骑一年摩托车也赚不到的。想到这里,Thang立即去弟弟Son家借了一辆37S-1945号车,自己开车到义安省Thanh Chuong县Vo Liet乡Vo Liet山区,与一个姓Son的人(不详姓氏、年龄、具体地址)见面,购买了两支海洛因,花费4200万越南盾。买完毒品后,Thang把毒品放在手刹旁,然后开车到荣市俱乐部地区,按照约定把海洛因交给Hai。

当天晚上9点左右,当Thang驾驶的车辆抵达荣市Ngu Hai街时,荣市警方检查发现车内藏有2株海洛因,总重量为75.185克。

基于上述证据,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对阮德胜(1956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南丹县南丹镇潘佩珠小区)提起公诉。9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阮德胜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未能抵挡不义之财的诱惑而被判入狱。考虑到被告人品行良好,初次犯罪,曾获各类勋章和奖章,且有悔罪表现,主审法官经慎重考虑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


黎清平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无法控制自己,面临13年监禁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