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设定地方合作社成立目标。
(Baonghean.vn)——这是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在 2012 年至 2017 年合作社绩效监测计划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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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显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副主席,担任监督团团长。图片:梅花 |
据南丹县人民委员会报告,全县目前共有合作社52个,其中农业服务合作社39个,非农业合作社7个,人民信用基金6个。其中,经审查评估,除5个待解散合作社和11个2017年新成立但尚未评估的合作社外,有效运营的合作社14个,良好合作社13个,一般合作社8个,薄弱合作社1个。
然而,从该区合作社四年来(2013-2017年)总收入分析,仅增加370多亿越南盾,利润增加4.09亿越南盾;与县委、政府从上到基层的重视和指导相比,特别是对合作社影响较大的诸多政策,一些监察组成员担心合作社经营效益与投入不成正比。
仅扶持成立新合作社的政策一项,省扶持5000万越南盾/家,县扶持2000万越南盾/家,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综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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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春奎先生承认,一些合作社的运营效率不高。图片:Mai Hoa |
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春贵承认,一些合作社的运营效率不高。他表示,衡量合作社的效率,必须从服务质量好坏和服务价格高低两个角度来判断。如果服务质量好,但价格低,那么收入和利润肯定就低。
南丹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目前农业合作社的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建议国家为此类合作社建立单独的机制,对参与生产的人员规定有约束力的义务和责任,以克服农民不愿加入合作社的现状。
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也表示,合作社的成立不应存在竞争,因此,省政府不应为地方设定合作社成立目标,以避免出现正式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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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英木薯和姜黄淀粉加工合作社正在加工木薯产品。图片由合作社提供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高度评价党委、从县到基层各级领导对本地区合作社活动的指导和引导,特别是指导将一批正规合作社转变为蔬菜安全生产、农产品加工和贸易等专业服务合作社……,并取得切实成果。
在指出合作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局限性的基础上,省人民议会副主席要求南丹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指导完成一批合作社转制后的手续;同时,注重解散不活跃的合作社。
关于合作社运营效率提升方向,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建议,县人民委员会和各机关应注重指导合作社选择群众需要、企业尚未涉及的服务环节,例如选择生产所需的动植物、提供种子、管理产品产出等。同时,应开拓发展环境卫生服务、连接农业生产链条等方向。
在国家管理方面,该县还需注重对合作社财务和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同时,要密切监督和评估,推广新的有效模式,及时解决合作社面临的困难。该县还需在干部和群众中加强对合作社作用和有效性的宣传教育,确保合作社有效运作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