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的人不应被允许从事法律工作。
6月6日,河内市代表团在讨论《律师法》草案时一致认为,颁布该法是确保律师更好地执业、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从业人员素质的必要条件。
小组讨论中“浮现”出的两个问题是:侦查人员执业法律法规问题和刑满释放人员执业法律法规问题。
陈氏国庆代表表示,并非所有警务调查员都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因此他们无法被聘为律师。不过,陈氏国庆代表支持允许教授法律的公务员执业,因为我们目前缺乏律师,而这支队伍具备执业资格。
对于故意犯有严重罪行并被判重罪的人,Khanh代表建议不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然而,监管时应谨慎,因为有很多案件,在被判重罪后,才被证明是被错误定罪。
阮德忠代表也同意,应严格规范侦查人员、检察官参与律师执业的许可,并要求他们参加司法学院的培训课程,以确保律师执业质量。
对于已洗清严重犯罪记录、不准执业的人员,钟代表建议应进行专门区分。法律应明确禁止执业。尤其应针对严重犯罪的人员,永久禁止执业。
国会代表分组讨论
阮国平代表也赞同不免除调查人员接受法律培训的规定。不过,阮国平代表建议,不应向法学教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在胡志明市代表团中,陈笃礼代表支持允许教学人员从事法律工作。他还建议将法律执业范围扩大到科研院所的工作人员。
Lich代表和Pham Van Gon代表也同意不允许被定罪的人从事法律工作的观点。
“目前,对律师的监管并不严格。在一些国家,如果发现律师有受贿的迹象,就会被开除出组织,而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惩罚……为了让这个团队受到社会的尊重,”利希代表说。
作为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表黄玉英也支持被定罪的人不得担任律师的规定。
“我建议保留旧法。如果你犯了罪,并且已经洗清了犯罪记录,你仍然不能成为律师,因为律师需要有一颗纯洁的心。”安代表说。
在今天的工作会议上,代表们还讨论了电力法项目和合作法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电力法》项目方面,河内代表高度重视电力行业的规划以及按照市场机制、国家调控的电价销售的实施。
阮氏月香代表建议,电力发展规划必须立足当地社会经济状况,并要有10年远景规划。尤其要重点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
关于电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必须按照市场机制,在国家监管下实施电力销售。然而,这一概念需要澄清,因为一些代表认为,EVN目前垄断了电价、基础设施系统和输电……代表们认为,在我们尚未与EVN建立平等竞争的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照市场机制实施电力销售非常困难。因此,政府需要重视打击电力垄断,为众多企业参与经营创造机会,让民众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代表们还建议,电力行业需要透明化,并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减少传输损耗。为了避免国家对价格进行监管和补偿,国家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电网基础设施、发电站、配电系统等基础设施属于国家管理,并监管价格,只有这样才能降低电价上涨。国家还需要对电力采购进行管理,以确保电力以合理的市场价格买卖,并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HNM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