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不再审查教授标准
教育培训部长冯春雅近日与国务院教授职称常务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会上,冯春雅表示,自2019年起,符合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标准的候选人的申请审批将按照政府总理刚刚颁布的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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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副教授职称证书颁发仪式。图片:插图 |
政府总理第37号决定公布关于审查和批准教授、副教授资格认可和任命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审查和取消教授、副教授职称认可和解雇的程序的规定,该决定自2018年10月15日起生效。
10月15日之后,教育培训部将颁布教授委员会运作条例,任命国家教授委员会常任委员和委员。这项工作也将持续到2018年底。
因此,新标准将于2019年初开始考量。公告将于1月初发布,申请人将于5月提交申请,结果将于11月公布。此流程与往年类似。因此,2018年将不再考虑教授和副教授的认定标准,而是与2019年同期考量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