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公社警察威胁民众的行为
(Baonghean) - 2012年1月3日,接到义安报社的一份公函,该公函转递了琼良乡(Quynh Luu)第8组伤残军人胡进华的投诉,指控琼良乡警察裴维胜及其兄弟、子女利用乡干部职务之便,威胁其家人霸占、毁坏沿海防护林内栽种的树木。琼良县人民委员会与琼良乡人民委员会配合,指示乡政府解决此案。2012年3月8日,琼良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334/UBND/TNMT号文件,通报处理结果如下:
乡人民委员会已立案调查,对裴维胜先生之子裴维建先生处以罚款,并责令其不得再次拔除胡进和先生亲手栽种的树木。关于裴维胜先生拔除树木的行为,琼良乡人民委员会已进行调查,胜先生已直接向胡进和先生道歉,胡进和先生也已接受。
关于受损的财产,即何先生的桉树园,琼良乡人民委员会要求Thang先生向何先生的家人赔偿共计114万越南盾。何先生的家人完全同意乡人民委员会的赔偿方案,并未提出任何进一步的投诉。
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