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清查、土地利用现状测绘
(Baonghean)- 为落实政府总理于 2014 年 8 月 1 日颁布的第 21/CT-TTg 号指示,于 2014 年进行土地清查和绘制土地使用现状图。
10月27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2014年全省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工作计划,目的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准确掌握各乡、县、省级行政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作为评估近5年来土地管理状况的基础,提出加强国家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机制、政策和措施,特别是2016-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制定、管理和实施;为编制各级统计年鉴提供信息数据,满足社会经济活动、国防安全、科学研究以及国家和社会其他需要的土地信息需求。在实施过程中,要严密检查、监督2014年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工作。要特别重视对各阶段、各层次,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清单数据的质量要求和真实性;必须在第21/CT-TTg号指令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
关于各级清查工作时间及完成时限,根据21/CT-Tg号指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清查工作时间在全国统一执行,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清查工作完成及结果上报期限规定如下:乡级于2015年6月1日前完成并上报结果;县级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结果;省级于2015年9月1日前完成并上报结果。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厅局、分局领导、县、荣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席、各乡、坊、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实施土地清查工作,根据计划编制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确保质量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应及时向省土地清查指导委员会(通过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汇报,以便指导、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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