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森林护林员在森林管理和保护中发挥核心作用
(Baonghean)——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义安省护林员们与全国护林员们一起克服了许多困难和障碍,不断创新,提高了作业质量,为森林的管理、保护和发展工作做出了有效贡献,使义安省的森林覆盖率从2001年的42%提高到2012年的53.5%。
(Baonghean)——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义安省护林员们与全国护林员们一起克服了许多困难和障碍,不断创新,提高了作业质量,为森林的管理、保护和发展工作做出了有效贡献,使义安省的森林覆盖率从2001年的42%提高到2012年的53.5%。
1973年5月21日,政府颁布第101/CP号法令,对护林部队的组织制度、任务和权限进行规范,并将这一天定为越南护林部队的传统节日。义安省护林分局于1974年2月3日根据林业总局第170/QD号决定成立。
成立之初,干部职工90%以上是军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工作环境恶劣,干部群众护林意识淡薄,森林资源量大且分布广泛,非法采伐、买卖、运输、加工林产品和森林火灾随处可见。这种现实情况使责任十分重大,但在省人民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厅的直接、定期和及时指导下,义安省护林队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革新,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全行业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森林管护是各级政府和每个人的责任,而护林队是核心力量。
森林行业的活动也根据形势发展进行了诸多创新,从以巡查管控为主转向派员深入基层,组织开展森林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并指导制定和实施多项重要政策机制,推动森林保护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值得一提的是,有效实施了政府第02/CP号令和现正实施的第163号令规定的林地承包政策,使90%的林地由无主变为有主;为刀耕火种管理、森林防火与扑救管理提供咨询,参与实施多项森林保护、荒地和丘陵造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如:PAM 2780、4126、4304、327计划、欧盟林业项目、丹麦国际开发署河流流域和森林保护项目、根据政府和越德林业第661、135、167号决议实施的造林计划……真正开创了森林保护与发展管理社会化的新局面,大大限制了非法开采林产品、烧林耕作和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桂风县各单位签署承诺,做好2013年森林保护工作。图片来源:HY
此外,始终重视森林管护战略,建设特种用途林和防护林,确保森林资源的保存,为经济社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为发展生态旅游创造动力。目前,义安省护林员直接建设和组织管理两处特种用途林:超过9.1万公顷的布玛国家公园和近5万公顷的布香自然保护区,以及许多重要的防护林;在不同生态区域实施50多种森林保护管理和农林业生产结合模式;为建设东南亚最大的西义安生物圈保护区(面积超过110万公顷)做出贡献。同时,注重科研课题研究,接触和应用先进的成果、技术、手段和技巧,如:研究、生产和使用生物制品博韦林、BT、红眼蜂等防治松毛虫;应用高科技GIS监测森林变化、管理森林资源和林地;应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综合、报告、公务员管理、财务管理;更新和监测违反森林法律的案件……
在执法工作中,义安省护林员采取多项积极措施,防止林产品的开采、运输、交易和储存。40年来,共侦破和处理违反森林法案件近16.6万起,对近440起提起刑事诉讼,涉及数百名被告;没收各类木材13万多立方米、薪柴数千块、各类林业特产品数千吨、其他违法工具和手段数千件,收缴预算6800多亿越南盾。仅在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年来,就收缴各类野生动物125多吨,饲养放生许多濒危珍稀动物。因此,违反森林法的行为日益减少。仅从近8年(2004年至2012年)来看,每年平均发案数比上年下降14%至18%,为全省森林保护管理秩序、林产品经营秩序的恢复、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艰苦卓绝的护林战争中,义安护林员不仅挥洒汗水,更洒下热血。两名护林员牺牲,19名官兵留下终身残疾。为了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就,党和国家授予许多集体和个人以崇高的荣誉和奖章。其中,义安护林员因其在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荣获三等勋章和二级勋章。
在为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的同时,更清楚地认识到,未来责任十分重大,特别是在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下,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市场机制的弊端,森林火灾、林产品开采和贸易、刀耕火种、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以及抗拒执勤等形势十分复杂。护林任务面临新的挑战,要求护林队伍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到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真正实现质的创新;把握党委、政府的导向,同步部署以下护林工作措施: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委、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责任,深刻转变干部群众对森林保护和林业资本发展的认识。特别是,有效落实政府总理2011年9月27日第1685/CT-TTg号指示和2012年2月8日第07/2012/QD-TTg号决定关于颁布一系列保护和发展森林政策、2011年12月27日第31/CT-UBND号指示关于检查、打击和收缴非法林产品等。
二是提高工作质量,合理设置区域和站点,做好人员的招聘、调配和轮换工作,加强检查、监督、考核和筛选,及时清理能力差、道德沦丧、不完成任务的护林员队伍。
三是做好林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加强森林巡护措施,发现并严厉查处违反森林法律特别是非法采伐的行为。
四是加强对全省护林员队伍活动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良状况持续下去。特别是要推动反腐败监察委员会开展内部腐败工作,坚决清理护林员队伍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严格落实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1年12月15日第3714/CT-BNN号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整顿的指示精神。凡发生砍伐森林、刀耕火种、非法储存、加工和买卖林产品等行为的,护林员和领导人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在建立和执行好护林队与公安机关、省军区、省边防部队在执行护林任务中的配合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建立护林队与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发展方面的密切配合关系。
最后,开展全民参与森林保护发展运动,动员社会力量投身森林保护发展事业。及时表彰在森林保护发展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那些勇敢抗击物质诱惑、坚决打击盗伐、出色完成任务的模范人物。
Le Cao Binh(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义安省林业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