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处理国家高速公路超载车辆违法行为
(省人民委员会 2013 年 7 月 2 日第 4448/UBND-GT 号公函)
落实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2013年6月21日第175/UBATGTQG号文件关于指导检查处理国道超载车辆违法行为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部门、单位紧急同步采取以下措施:
1.义安广播电视台、义安报:定期宣传汽车货运法律法规,扩大对国家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为的管控和处理。
2.交通部及运输协会:积极宣传动员辖区内货主、企业主及货车司机参与交通时严格遵守载重量规定,不得超载车辆,造成桥梁、道路及交通安全受损。
3.省公安局、交通厅:指示交通警察、交通监察局与公路总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厅职能力量密切配合,依法控制和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四、要求区域内港口、货运站、矿山、工厂、企业:在装卸货物时落实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超载。
TM. 人民委员会
KT. 董事长
副总统:黄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