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通过空运进口汽车到越南
越南物流服务协会(VLA)刚刚向财政部、工贸部和交通部三个部委提交了一份提案,允许进口的闲置汽车通过空运运输,而不再像以前那样仅限于 5 个海港范围内。
![]() |
汽车进口至吉叻港 |
VLA表示,该提案旨在支持物流行业的企业界,也是汽车进口商的愿望。
根据越南内陆港口和码头管理条例第25/2010/TT-BGTVT号通函,16座以下的全新整车只能通过5个国际港口进口到越南:广宁省蔡兰港、海防港、岘港港、胡志明市港和巴地头顿港。海关申报手续直接在这些边境口岸办理。这项限制措施被认为是缓解交通拥堵和控制汽车进口的措施之一。
VLA认为,如果上述提案获得批准,将带来一些好处,例如增加国家预算的进口税收,因为目前空运价格高于海运价格。此外,增加进口车辆的边境口岸将有助于缩短企业的交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