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业和税收漏洞
(Baonghean.vn)——与市场和购物中心冷清空寂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上商业活动正变得越来越活跃。然而,与此同时,这种活动仍然存在潜在的税收流失风险,义安省也不例外。
网上商务正变得越来越流行。
人人都在网上做生意,家家户户都在网上做生意,这是当今的商业潮流。在繁忙的社会中,为了自身的便利,也为了拥有更多的选择,消费者已经相当多地转向了网上购物,这种趋势甚至让很多人“上瘾”。
只需输入商品信息,大约1小时后,数百个网站就会源源不断地向您发送您想要的商品,您可以自由选择,价格也同样透明。只要您喜欢,并满足付款条件,就能满足您的网购需求。在线业务和支付的趋势日益增长,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之后。许多市场小商贩已经转向线上业务,关闭了摊位。市场、购物中心,包括食品市场的商业活动也通过运输服务进行在线支付。
从这里开始,如果国家不能完全控制这项商业活动,增值税损失的风险就会更大。

潜在的税收损失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只需一次在线操作,即可从账户中向卖家转账,金额从几十万、几十万到几百万、几亿越南盾/笔不等。了解到税务部门会配合银行查询卖家账户,掌握转账内容的规定后,一些消费者在电话交易时,会自觉地将转账内容记录在账户中,方便税务部门进一步调查卖家的收入。例如:A女士转账购买衣服,B先生转账购买水泥……但渐渐地,由于购物频繁、时间紧迫、急于完成交易,消费者往往只会点击转账操作,而不会明确说明转账内容。这使得税务部门难以查询卖家账户(如果被查到),当然也存在买卖双方无法控制而损失税收的风险,这也让税务部门感到头疼。

目前,税务行业无法统计出有多少机构、企业和个人在网上做生意,因为他们的地址不明确、经营活动不规律、网站不稳定、时有时无、季节性经营、账户虚假……但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做生意。从学生到公务员、工人、官员、小商贩……每个人都可以做生意,网上消费者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对于卖家来说,只要你想做生意,有账户,有线上沟通能力,甚至没有资金,你都可以做中间商,从一个地方拿货,再把货发到另一个地方,通过线上赚钱。
荣市光忠坊的阮氏草女士说:“我们在网上找到便宜的‘仓库’,然后联系有意向的买家,充当交易的中介,无需任何资金。之后,我们利用运输系统将货物送到买家手中。”
从这里我们可以分析税收流失的漏洞。
首先,税务机关无法或尚未管理卖家的活动,不知道卖家在哪里、什么地址、销售什么产品、收入有多少,因此无法计算应税收入。如果税务机关的官员和工作人员与卖家在网上没有好友关系,不熟悉卖家的活动(向哪些群组销售、在线展会、通过其Facebook、Zalo、Instagram上的封闭群组好友销售、私信),他们将无法掌握卖家的收入和“动向”。
其次,如果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合作追踪卖家的收入活动,仍然可能产生税收损失。例如,如果卖家不要求买家直接将钱打到卖家账户,而是要求买家将钱打到发货网络。
网购顾客黄忠巴先生表示:“某知名网站销售时尚服饰,但购买商品时,看到有人转款到这个账户,有时又要求转给其他发货人。发货人会在下班时间或周末把货款转给发货公司或卖家。由于转账内容没有明确注明服务,即使税务部门查验,也没有计税依据。很多销售点都用过好几个发货人发货,或者这次用这个发货人,下次又用其他发货人,以躲避税务部门的“眼睛”。这个发货人团队就是卖家销售收入的“合理化”,他们完全站着收钱,很难知道到底是谁在做生意。

最近,在大城市里,人们开始搜寻拥有网站的个人,他们通过发布视频片段赚取数十亿甚至数百亿越南盾,并通过吸引大量观众的广告赚取大量金钱。
在河内,一名个人通过应用程序从娱乐频道赚取了800亿越南盾。在收到纳税指示后,如果未能按时缴纳,将按规定处理。广宁省丹河县一家娱乐频道的老板刚刚补缴了8.1亿越南盾的税款。在许多地方,如果缺乏力量和网络活动方面的知识来提供咨询和处理,高流量和高收入的网站在税务管理中就会成为难题。
税务部门如何参与?
鉴于上述困难,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指示地方税务部门打击此类漏税行为。例如,税务总局已下发了一份主要网站名单,用于协调税收征收。然而,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样,不断增长的在线交易者和消费者数量是无法控制的。
谈及此事,北义二税务局副局长丁越勇表示,该局目前正在管理和建立由税务总局提供的一套数据和网站,并呼吁和动员民众申报和缴纳税款。纳税方式有两种:一是征收2022年及以前的税款,二是建立一套2023年的税款体系。

为了管理卖家,北义二税务局目前已在数字平台上建立了20个经营户的管理体系。一些经营户在现实中(市场、摊位)建立了一套经营管理体系,但在调查中发现他们存在网络销售活动,于是税务局进行了调查,并相应提高了税收征收标准。一些经营户不得不同意税务局提出的增税建议。但税务局必须有证据,并且能够进行调查。
Dung先生还补充说,网上的数据信息往往没有法律依据来验证其真实性,例如,一个人在演州,但在头顿写了一个Facebook页面地址,例如......当税务部门要求银行提供卖家数据时,银行也会提供,但有些交易无法征税,因为交易内容没有明确显示。
荣市税务局今年上半年共收缴税款299亿越南盾,减少损失724亿越南盾。利用电子商务带来的额外收入,共计获得84亿越南盾。义安省税务局曾向多家银行发出通知,寻求支持,但由于银行掌握的卖家信息不多,且交易记录未显示具体内容,因此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或进展不显著。
一些税务部门也承认,目前税务部门只能管理大型销售网站,而许多小型网站没有税务管理数据或尚未将月收入低于1亿越南盾的收入来源纳入系统。
一些税务部门也通过指派年轻员工在线搜索卖家来手动搜索卖家。然而,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税务管理的另一项活动是,税务部门在 Zalo 上通过咨询和政策支持活动与纳税人建立联系,从而更好地了解纳税人的活动。
宋林一税务分局梅文同先生表示:“通过实施拓展收入来源和防止预算损失项目,该分局在2022年共计征收税款20.106万亿越南盾,其中,征收运输营业税损失2.184万亿越南盾,征收房地产转让税损失197.5亿越南盾(3911份记录),征收电子商务税损失1.374亿越南盾。特别是,宋林一税务分局已部署9项措施,以防止网上营业税损失。2023年前6个月,该分局通过这些活动征收税款36亿越南盾,主要来自土地和土地上的不动产转让活动,网上业务尚未取得任何成果。

目前,义安省税务局正集中力量打击该领域的税收流失,包括与商业银行、信贷机构协调,与其他部门协调调查交易、快递和邮政服务,增加人力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电子发票和电子缴税方面。
根据2007年《个人所得税法》(经2014年《修改补充税法若干条款的法律》第二条第一款修订)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年营业收入1亿越南盾(含1亿越南盾)以下的,无需纳税。这意味着,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越南盾的个人必须纳税,从Facebook、YouTube、Google等机构获得收入的个人被归类为个人,而不是从外国机构获得工资收入的个人。然而,许多地方的税务机关尚无法确定网络企业的收入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