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及时核实豪沃卡车司机7号国道违法超车
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豪沃轿车在7C国道上肆意超车,危及其他车辆安全行驶后,交警二大队迅速核实处理。
省公安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警察二队通报称,8月25日下午1点左右,该大队接到报警,一辆37H-037.60号牌豪沃轿车在7C国道上鲁莽超车。
认为该行为违法,扰乱交通安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较大,当天下午,交警二大队派出工作组前往核实情况,并约谈肇事司机。

在此,肇事的37H-037.60号牌豪沃轿车驾驶员承认其违法行为,其身份为TVT(1977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杜良县大山乡。驾驶员承认其违法行为发生于2024年8月25日上午9点,地点为杜良县40公里处。驾驶员知晓其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重复此类行为。

道路交通警察第二大队办案人员表示,根据第123/2021/ND-CP号法令第2条第34款d点修改的第100/2019/ND-CP号法令第5条第5款d点的规定,对于在禁止超车的地方超车的行为,TVT司机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1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