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部分:需要国家严格的指导和管理

March 14, 2011 10:13

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九届)发布了关于合作社继续不断创新,提高合作社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合作社作用在多种成分经济中,集体经济是必不可少的。

观看第二部分:合作社:旧瓶装新酒

荣市拥有24个农业合作社和23个非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力量雄厚。市委、市人委和合作社联盟也高度重视合作社的发展,并为其创造诸多便利条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强和创新合作社,例如:设立合作社发展基金,近3年来已向8个合作社发放扶持资金49亿越南盾。

出台了对合作社人力资源和管理队伍进行培训教育、对派遣大学生以上职称人员到合作社进行资金支持等政策,出台了对合作社技术创新投入、合作社生产经营计划培训等政策……

对于非农业合作社:审查土地,完成向合作社发放红皮书的法定程序,向12家合作社长期租赁土地,为在市内小型工业园区租赁土地创造条件,组织合作社参观,并指导示范点向新型合作社方向复制。选定的示范点是兴化二社和桂清合作社。

该市已指导成立5个新合作社,其中包括3个市场合作社(Ben Thuy、Cau Kenh Bac、Cua Bac市场合作社)、1个工业合作社、1个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合作社。指导并督促7个合作社实施从农业为主向多产业、多经营的转变。

认识到加强和提高合作社的运营效率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任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发展合作社的专门决议,成立了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各坊、各乡实施该项目。

在荣市,合作社董事长兼任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副董事长兼任主管经济的副主席。每年都会对合作社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估、总结和表彰。这些成绩表明荣市高度重视合作社经济发展,为社员改善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

合作社与投资者合资合作、联合兴办可行、惠及社员和集体的项目是正确的做法,需要地方和各级的积极支持,但必须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动力。

合资企业、协会和股份转让必须公开透明,以便国家管理股东身份。合作社的合资企业、协会和股份购买行为必须接受检查,一旦发现有牟取暴利或使特定群体受益的迹象,必须予以澄清。对于效率低下的合作社,必须将其土地从国家收回。避免出现土地租赁后再转租以牟取暴利的情况。

事实上,尽管不少合作社运行不力,但市里至今尚未收回任何单位的土地,对合作社特别是红皮书合作社的股份购买、转让,必须严格核查和管控。

我们相信,在荣市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合作社管理工作具体内容的2号指示下,荣市合作经济将继续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荣市将整顿和控制各种名义的合作社经营场所的转让和出租行为,为合作经济在中央委员会第五号决议(第九届)精神下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做出贡献。


经济记者团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最后部分:需要国家严格的指导和管理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