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集: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June 29, 2012 14:55

虽然保单受益人已过世,其亲属不再收到任何款项,但Cat Van 公社受益人的每月缴费文件仍然如常有收款签名!

第一部分:我不想讲述的悲伤故事

尽管吉文乡群众对政策发放不规范的情况十分不满,但每次见到我们,从乡长、副乡长到乡政策官员,他们仍然“吹嘘”自己在落实政策发放方面取得的成绩,纷纷表示,他们做得很好,落实得也很好。为了核实吉文乡在落实有功人员政策方面取得的“成绩”,我们见到了清章县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阮功青先生,阮功青先生表示自己很忙。

当被问及吉文乡(Cat Van)的保单领取记录时,该县劳动荣军社会部档案经理Thuy女士“请求”回家取回记录,因为吉文乡的记录不存放在机构,而是“放在家里”(?!)。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终于调取了吉文乡的保单领取记录。时间所剩无几,我们只来得及查看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两个案例:烈士黄氏心的母亲和战争伤残军人阮文全。在吉文乡截至2011年11月的津贴发放文件中,仍有人签字领取阮文全先生的59万越南盾的定期津贴。



吉万乡主席兼政策官员(右)向记者“炫耀成就”

就拿黄氏心烈士母亲的案件来说,直到2011年11月,吉文乡的付款记录上仍然有黄氏福(烈士母亲的别名)的名字,付款金额高达156.5万越南盾!这笔钱是谁的?我们询问了阮文全先生和烈士母亲黄氏心的家人,他们的亲属都表示,他们没有签字领取这笔钱!

随机查阅吉文乡2011年9月至12月的发放制度清单,我们还发现,许多政策对象领取的巨额款项,都被清章县劳动荣军社会部列为“暂停发放”。那么,“暂停发放”的本质是什么?如果国家预算仍在持续投入,并且已经“暂停发放”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清章县劳动荣军社会部没有督促乡政策官员为这些对象办理死亡登记和丧葬费呢?问题是,仅吉文乡2011年12月的“暂停发放”金额就高达4550.6万越南盾。那么,如果清章县40个乡镇都存在这种情况,那么这笔钱究竟有多少?用在了哪里?又用于什么用途?

同样在清章县劳动荣军社会部,我们看到了一份全新的名单(虽然现在是六月底,但名单上的日期是2012年7月),标题是“停止领取月津贴、一次性津贴+丧葬费人员名单”,仅吉文乡就有37人,名单上还有一些2011年初以来去世的人,他们的死亡日期和停止领取津贴的日期相差甚远!这些人的家属和邻居也曾向我们询问过津贴发放延迟的问题。

据我们调查,在吉万县,“公社官员”常常利用死亡登记手续拖延、管理不善等原因,延长领取抚恤金人员的“在世”时间,以达到“贪污”的目的。民众或因法律知识匮乏,或因害怕“作证”,或因害怕互相得罪,不敢坚决站出来检举。因此,在上校列清单送公社事件发生后不到一周,“公社官员”就试图“垫付”丧葬费,送给态度不友好的家属。有的家庭拿到了全款,有的家庭只拿到了几百万元。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因为这件事在当地已经持续了近十年!

然而,吉文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詹图吴先生仍然大声肯定地说:“在落实受惠者及有功者制度的过程中,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问题和困难。尽管吉文乡的受惠者及有功者人数在清章县最多,但所有指示都得到了迅速执行。对于烈士的母亲,我们总是在她生病时探望、鼓励和支持她,从柴火到火把,都给她送去。她去世时,乡政府总是派人去吊唁。如果家属按照正确和完整的程序办理,我们将根据指示全面、迅速地执行丧葬制度。”吉文乡政策官员陈友荣先生表示,如果出现任何延误,那都是受惠者家属迟报死亡和执行该制度的繁琐程序造成的。

同时,清章县劳动荣军社会部副部长阮春银表示,该部定期向各乡镇发函,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如果家属办妥所有手续(手续很简单,烈士去世后,家属向公社报到,公社开具死亡证明书报县政府,县政府再报县劳动荣军社会部),1-2个月后即可领取丧葬费。如果烈士家属提交材料较晚,我们也要及时办理审批,以免造成安置上的困难和麻烦。但当我们问到“您知道吗,烈士的母亲去世一年多了,却还没有领到丧葬费?”阮春银先生显得很惊讶,说他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

那么,是谁纵容并掩盖了吉万乡发放福利的违规行为?地方政府、组织和执法机构又在哪里?他们竟然允许这种违规行为持续这么久,导致功勋人物的福利发放如此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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