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与省政府机关党委签署协调文件

August 21, 2012 16:15

今天8月21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与省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协调工作成果。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德福同志,省委常务委员会同志,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出席会议。

(Baonghean.vn)-今天8月21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与省机关党委常务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协调工作成果。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德福同志,省委常务委员会同志,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出席会议。



胡德福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

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省人民委员会党委与省级机关党委已落实好双方的配合规定。积极交换省级各部门、行业、领域政治任务执行情况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及时指导、检查和纠正活动,提高各部门、行业、领域的主动性、咨询质量、服务质量、指导、运作和组织工作水平,为顺利完成经济社会目标做出贡献。配合各单位落实党建工作政策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配合落实由省党委指示的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的3号指示。注重指导、检查、监督和关心省级各部门、行业、领域的党组织工作;主导行政改革工作,推动干部、公务员公共服务道德的积极转变。省人民委员会党委通过多种形式为省机关党委掌握各部门、行业、领域政治任务的政策和信息创造条件,有机会更好地了解各单位的活动,从而提出解决方案,领导党的政治组织做好政治任务。

会上,双方交换、讨论并一致同意批准未来一段时期省人民委员会党委与省机关党委在工作过程中有效配合的7项重点内容。

会议结束时,胡德福同志高度评价两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他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和省机关党委注重指导各单位建设社会道德标准,纠正缺点,在素质、道德、生活作风、工作技能等方面推动积极转变;提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做好干部的发现、引进、提拔和轮换工作。省机关党委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按照任务要求有效落实对贫困乡的扶持工作,同时将此作为对各机关、单位年度竞赛进行评估和排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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