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登记处分局的两名官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岘港市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决定对土地登记处两名违反土地法的官员和党员给予纪律警告。
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岘港市委检查委员会审查并报告了检查结果,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并建议对两名违反土地法的个人采取纪律处分。
市委检查委员会审查了黄金宣先生(党员、清溪区土地登记处副处长、原党组副书记、莲沼区土地登记处副处长)的违规行为。
2016年,黄金宣先生在担任莲沼县土地登记处分处副处长期间,在处理土地分割申请方面存在不足和违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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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委检查委员会还审查了党员兼锦礼郡土地登记处官员武德方先生的案件。武德方先生于2015年担任莲沼郡土地登记处登记科科长期间,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土地附属物证的申请过程中存在疏忽和违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相关规定。
考虑到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危害、原因,并依据2017年11月15日政治局关于对违规党员采取纪律处分的第102-QD/TW号规定,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党员黄金宣和党员武德芳予以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