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登记处两名官员采取纪律处分
岘港市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决定对违反土地法的土地登记办公室支部两名官员和党员给予警告处分。
岘港市委检查委员会在最近一次会议上审查并报告了存在违法行为迹象的检查结果,并建议对两名违反土地法的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市委检查委员会对党员、清溪县土地登记处支部副主任、原党支部副书记、连城县土地登记处支部副主任黄金选先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查。
2016年,黄金选先生担任连州县土地登记处分局副局长期间,在办理土地分割申请过程中存在失误和违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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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委监察委员会还审查了锦黎县土地登记处党员、干部武德方的案件。武德方于2015年担任连照县土地登记处登记科科长期间,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土地附属物证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的规定。
考虑到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危害、原因,根据2017年11月15日政治局关于对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第102-QD/TW号规定,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党员金选黄和党员武德方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