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3名涉经济违法行为党员

September 19, 2016 14:26

广南省委常务委员会对三名涉嫌经济违法行为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9月19日上午,以政府监察长潘文秀为组长的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六工作组到广南省检查指导反腐败工作。

工作会议上,广南省委常务副书记潘越强表示,近日,广南省委常委会成立了5个巡视督导组,对7个党组织、7名党员进行反腐败工作巡视;指示省委巡视委员会、地方党委常委会和直属党委常委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巡视。

由此,省委检查委员会发现经济违规行为金额达82亿越南盾,要求追回近40亿越南盾;对15名违规党员给予撤职、警告、批评教育和开除党籍等处分。省委常务委员会对3名涉及经济违规行为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各级县、镇、市党委常委会和检查委员会对1个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和批评,对83名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省委内务委员会配合省检察机关对社会关注的多起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了调查,其中包括13起腐败案件和9起经济案件。其中,查获8起涉及16名个人的经济和腐败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近17亿越南盾。

政府监察长兼工作组组长潘文秀表示,自2013年至今,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已组织32个工作组,对20个部委、行业和43个省市开展检查监督。通过检查监督,指导委员会正确评估当前形势,发现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以便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

潘文秀建议加大打击、侦查和处理腐败案件的力度。

潘文秀强调:“据政府评估,全国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侦查处理腐败案件数量和涉案人员数量呈现逐步减少趋势。其中一个原因是一些党委、地方领导指示不坚决,检察机关办案不严格,许多案件因协调不力导致案件被撤销或多次退回,造成长期拖延,从而降低了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性。”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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