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督察长受到党纪处分
张文福先生因允许下属设立卡车保护圈并收受数十亿越南盾贿赂而被解除党内一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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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芹苴市已有14名交通督察因涉嫌卡车保护费敲诈勒索而被逮捕、监禁和处分。图片:九龙。 |
9月29日,芹苴市交通运输厅领导签署决定,免去该厅原厅长张文福先生的一切党内职务。
阮福先生在担任该局党委书记兼总督察期间,被指控缺乏指导、检查和监督,导致其手下七名党员被芹苴市人民法院判处受贿罪,影响了该局和党组织的声誉。目前,阮福先生已被调往芹苴市交通运输部下属的另一个单位担任官员。
此外,该厅副总督察陈文成先生和裴国勇先生、机动队队长陈明阳先生、蔡让县队队长丁清田先生和姑都县队队长黎文黄先生也因作为厅级领导对违法行为负有共同责任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此案,警方已扩大第二阶段侦查,目前已逮捕了芹苴市交通局副局长裴文明(别名明登),以调查其收受贿赂的行为。明先生被指控收受近4亿越南盾,以保护超载车辆通过检查站。
今年7月,芹苴市人民法院判处7名芹苴市交通督察和2名“掮客”有期徒刑,罪名是他们长期收受贿赂40多亿越南盾,以包庇一系列运输业务。
其中,段武维(原第11大队队长)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明心(原交通部副总督察)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武黄英(原第3大队队长)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李黄明(原第3大队副队长)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掮客”阮文灿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另外三名官员和“掮客”陈祥安各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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