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和书记处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三个步骤进行。

February 9, 2018 15:08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国旺刚刚签署并公布了中央检查委员会进行检查和执行党的纪律的程序。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国旺 - 图片:越通社

具体来说,涉及违规迹象检查、处理对党组织的检举、处理对党员的检举、处理对党员的党纪检举、财务检查等程序……

本办法自2018年1月3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党纪巡视和执行工作办法》。

政治局、书记处管理下的党员审查和纪律处分分三步走

对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直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根据纪律处分建议审查和执行纪律处分的程序,严格按照三个步骤进行: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和结束阶段。

准备步骤:根据纪律处分建议文件和督查、情况评估结果,由场区部门负责人、片区分管委员汇报并提出检查计划及预计检查组人员;向片区分管委员汇报并提出检查组预计人员。

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提交检查决定和检查计划,经常委会审议发布。检查组向成员单位分配任务,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所需材料。

步骤:督查组负责落实督查决定和督查方案,商定督查工作安排,并要求有关党组织配合落实。发现违法违规的党员,应当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材料。

随后,巡视组将审阅党员纪律处分建议文件;会同有关组织和个人,对必要的内容进行审核,研究落实纪律处分的原则、流程和程序;与违纪党员讨论需要在自我批评中补充的内容(如有),与有关党组织讨论落实纪律处分的原则、流程和程序(如有)。

发现新的违法行为或者需要调整、补充检查对象、检查组成员的,检查组组长应当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巡视组与党组织进行了讨论,针对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党组织结论与调查核实结果不一致的问题,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进一步明确了该党员的违规行为。

检查组根据核实情况,形成纪律处分报告,报党委副主席指导检查组工作,并报送党委。对属于党委纪律处分权限的,党委代表在报送党委前,应当听取被处分党员的意见。

最后一步:检查组汇报工作,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全面听取违纪党员和有关党组织的意见。违纪党员作自我批评,接受纪律处分;负责处理违纪党员的党组织代表提出意见。

中央检查委员会讨论、形成、表决对违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或者向主管机关提出对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和检查组向党员和有关党组织宣布纪律处分决定。

据VNA/tuoitre.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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