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达青江先生:给年轻干部的重要教训
Tat Thanh Cang 先生的违法行为非常严重,引起了社会的愤怒,需要引起重视和纪律处分。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多名干部进行了审查和纪律处分。特别是,中央检查委员会对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达清江先生进行了审查和纪律处分,因为他在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发现存在违规和不足之处。考虑到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党关于对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依据职权对达清江先生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
Tat Thanh Cang 先生。照片:越南网 |
阮德先生表示:“我认为过去受到处分的年轻干部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被党和国家赋予了重要职责,但他们没有努力去实践,过早自满,无法克服物质诱惑。其次,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本身没有进行彻底的调查,导致这些人被介绍和任命到重要岗位。我认为,不仅应该对犯错的干部进行处分,而且介绍和任命他们的部门也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阮德先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
十二大以来,特别是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愈发坚定、愈发坚定。截至目前,中央领导班子成员中已有59人受到处分,其中包括13名中央委员、原中央委员和1名政治局委员。“这充分表明,我们党正在坚定不移地履行党的使命,言行一致,在处理腐败官员问题上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进行了五次党建整顿,但这次整顿力度更大、内容更充实,在各阶层人民中树立了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通过此类事件,阮志军表示,我们必须坦诚承认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管理松懈的原因。特别是主管干部工作的机关机构不完善,职能不落实,导致出现买官、买权、买计划等现象。许多已经和正在审理的案件都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历次代表大会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中央组织部部长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坚决抵制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消极、买官、买权、买计划等现象。
另一个原因是,被介绍和任命的人没有锻炼自己,没有像就职时站在党旗前宣誓的那样,树立为党和人民奋斗终身的目标。
阮富仲强调,革新开放30年来,市场机制已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甚至渗透到党和国家机关。因此,做好迎接越共十三大的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从多方面做好准备。首先,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国家机关必须真正做到廉洁、廉洁、公正、无私。
第二,各级干部自己参与人事工作过程,必须非常认真、公正,不能出于尊重,不能受贿,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A先生或B先生。
同样重要的是要公开,这样纳入规划的人员不仅要受到党委的监督,还要受到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干部工作才能有效,才能减少违规官员的数量,避免像最近那样受到纪律处分、追究和审判。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1次会议对越共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达清疆先生进行了审查和总结。
达青江先生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定,违反权限、原则和工作程序,在决定市委所属企业经营合作政策、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市委资本代表对企业战略股东发行股票进行表决等政策时,违反市委关于市委所属企业资产管理、使用的规定和法律规定;缺乏责任心,放松领导、指导,缺乏检查和监督,使所负责领域出现多起违法行为,给市委预算造成巨大损失。
他在担任市委委员、市人民委员会委员、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违反土地和建设投资管理法律,签署了批准建设守添新城区04条主干道的投资项目决定和草签了投资项目合同。
达青江同志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引发了社会公愤,严重损害了市委的声誉,必须严肃查处,依法严惩。但舆论更大的诉求,是如何防止类似“乌特·特罗克”、“武·诺姆”等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