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被卖到国外当妻子的屈辱回忆
(Baonghean.vn)——14岁时被卖到中国,让努感到恐慌。但随后,她又不得不接连生下三个孩子,如同一台“生育机器”。语言文化差异,以及被囚禁的生活,让努始终心存逃回祖国的念头。
B弄脏叔叔同意让妻子的继子出国。
罗氏努(Lo Thi Nu,1998年出生)在祥阳县沙良乡出生长大。由于母亲再婚,努与继父卡特·文丹(Cut Van Dam)一起生活。2012年初的一天,努从村里听说继父把她送到了中国。
当时,广氏旭(Quang Thi Xu,1993年出生,家住舍良乡)刚从中国回来。她带回了一个名叫Thuyen的女人。正是她之前骗她去中国结婚生子。虽然她知道送人过境是违法的,但出于贪婪,她还是答应帮Thuyen找女人带过境。
在徐某家住了三天后,一名女子来找Thuyen,说有个叫Dam的男子答应把妻子的继女带到中国结婚。Thuyen有了“猎物”后,便与徐某商量把Nu卖掉的事,并承诺给她1万元人民币(相当于3000万越南盾)的工资。
协议达成后,Thuyen预付了Xu 150万越南盾作为工作费,并支付了400万越南盾让他送货给Dam先生。由于不认识Nu家的路,Xu不得不付给出租车司机50万越南盾。见到Dam先生后,Xu给了他400万越南盾,然后把Nu送到了他家。当时,Xu告诉Nu:“去中国只是为了结婚或工作。” Nu听后没有同意。
徐某立即打电话给Thuyen,告诉她Nu不同意去。Thuyen告诉徐某:“我们必须让她去,因为她继父已经收到钱了。”听到徐某说继父已经收到钱,Nu便闭口不谈,同意去中国。
随后,嫌疑人将Nu带到荣市,乘坐巴士前往广宁省,然后非法越境进入中国。在徐某家中住了大约一个月后,受害者被卖给了一名当地男子,并被以超过2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他。之后,徐某联系Thuyen索要工资,但Thuyen没有支付,随后便断绝了一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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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光氏旭被判处10年监禁。图片:Tran Vu |
羞辱的回忆
至于受害者,年幼被卖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羞辱和苦难。努回忆起痛苦的日子,说她被卖给了一个年纪大的男人,成为他的妻子。尽管她很害怕,因为她不认识任何人,又害怕挨打,但这个14岁的女孩不得不咬紧牙关忍受。“我丈夫的家人把我看作一个‘生孩子的机器’。他们威胁我,强迫我服从,不许我逃跑,因为‘我们买下你是为了给我们生孩子’”,努回忆起她悲惨的一生。
与年长她许多的男人一起生活的7年间,努生了3个孩子。然而,第一个孩子不幸夭折。丧子的痛苦深深地打击了努的精神,使她陷入低落。努多次请求婆家允许她外出打工,但婆家拒绝了。婆家也因为害怕努离家出走而限制她使用手机。所有家庭开支也都由婆家严格控制。
被囚禁的生活让她感到沮丧,她一直想逃回越南。经过长期的筹划,2019年底,Nu终于逃回了自己的祖国,结束了7年在异乡的屈辱生活。
此后,受害者向警方报案。侦查机关根据报案逮捕了Quang Thi Xu。至于主犯Thuyen,由于其住址不明,侦查机关尚未对其展开调查。
山里姑娘迟来的幸福
光氏旭因贩卖儿童罪被起诉。一审中,被告人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承认自己是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明知将人口贩卖到中国是违法行为,但因贪婪,与Thuyen合谋将受害者贩卖到国外。
法庭上,徐某哭着说,在本案中,他只拿到了100万越南盾。Thuyen把卖童所得的2亿多越南盾据为己有,没有与被告分享。法官提醒被告,无论他拿到多少钱,他都犯了买卖儿童罪,违反了法律。
徐某当着受害人的面道歉。受害人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7000多万越南盾。经协商,双方同意赔偿4000多万越南盾。当庭,被告还影响受害人亲属,要求先行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费500多万越南盾。
鉴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违反法律,严重侵犯被害人的荣誉、尊严和人权,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光氏旭有期徒刑10年。
关于Nu的继父,调查认定,Dam先生仅根据一名来历不明的女子的证言,才知道女儿在广宁省工作。在带Nu去工作之前,Dam先生询问了妻子和女儿,她们也同意了。由于他不知道Xu和Thuyen夫妇将女儿带到中国贩卖,因此缺乏刑事起诉的依据。
庭审结束,努悄然离场。这位曾经沦为人口贩卖受害者的女孩,如今已拥有了新的生活。努分享道,回到家乡后,她嫁给了一位同村的男子。那位男子接受了她的过去。努如今已怀上孩子。饱受屈辱的努,如今只希望像家乡其他女孩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而不必远走他乡。
(受害者姓名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