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党员,我非常重视诚信”
难道优秀的党员和腐败堕落的干部真的导致民众对党的信任度下降吗?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实!
党已经颁布了很多关于干部、党员,首先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模范责任的规定,但执行起来,效果并不如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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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先生:“作为一名党员,我非常重视‘诚信’这个词。” |
我对一些问题感到担忧。这些规定是否切实可行?实施情况是否与既定目标相符?执法人员是否认真负责?确保这些规定得到全面实施的必要和充分的机构是否齐全?
在过去四年中,我党已颁布了三项关于树立榜样的规定,分别是2012年6月7日颁布的针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第101号规定、2016年12月20日颁布的关于大力加强全党树立榜样问题的第55号规定以及2018年10月颁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08号规定。
此外,党还有对书记处、政治局、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全体党员进行各级监督检查的规定。
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在各个方面、在各类党员中树立如此强有力、如此严格的榜样。然而,我认为,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不相称,不如预期,尤其与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干部和党员的期望不符。现实已经偏离正轨。
让我们回顾一下一系列各级官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开除的事件。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有政治局委员因腐败问题受到法律追究;第一次有一批高级官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开除……
各级干部党员身上的种种“疖子”清晰地反映了一个现实:尽管党为应对腐败堕落付出了巨大努力,但其目标尚未实现。这提醒我们,目标明确,路线图确定,但体制问题依然存在。
我多次提到要为各级干部和党员树立榜样,特别是要根据第八号条例,对政治局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处委员——他们是党的核心——做出表率。如果核心受损,不再完整,就无法再发挥作用。过去六年来,党中央委员会对此深感忧虑,并想方设法整顿党内秩序。
总之,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有党纲。家规、国法、党纲松懈,家安、国泰、党强,都无从谈起。因此,制度建设是党员干部必须贯彻落实的一项根本政策,必须以身作则,为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6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3项典型示范性规定,表明典型示范问题日益重要、关键,对民心相通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们正进入决定党的十二大决议对十三大成败的关键阶段之际,第八号条例在党内发布并向全社会发布。这项条例的适用对象首先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的200名同志,即党的精英。
由此可见,如果不注重提高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示范责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执政能力和执政责任就很难提高。
这不仅是我们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全体人民的政治承诺,更是道义上、伦理上的承诺。
零八号条例首先针对的是党的精英,也就是200名中央委员,无论正式委员还是候补委员。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人不具备领导人应尽的责任,那这个国家将走向何方?一个政党,无论其级别如何,都是如此。
因此,继续完善101号条例、55号条例和08号条例,体现了改革党的执政方式路线图的紧迫性。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落实08号条例,越南的未来以及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都将无从谈起。
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法治国的精神,严格、无条件地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对干部、党员的根本要求。
人民的信任是我们党最神圣、最宝贵的财富。人民的信任是保家卫国、发展民族的宝贵财富。信任是对待国际朋友的战略保障。我们处理干部问题没有禁区。党的纪律对所有党员一视同仁,无论其是否担任重要职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信任。
这些“大案要案”表明,如果党不牢牢把住方向盘,党的事业就很难维护。它如同巨浪,侵蚀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着党员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着国际友人对党的信任,后果难以预料。因此,以身作则,首先就是在纪律方面树立榜样。
过去,入党是每个人、整个家族和整个家族的骄傲、荣耀和神圣意义的源泉。现在,很多人“不敢”入党。难道是因为近年来模范党员的缺失和腐败干部的腐化堕落,导致民众对党的信任度下降了吗?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实!
这种现实并非偶然。总书记、国家主席多次提到过。这么多年,为什么会这样?这不仅仅是党的问题,首先,当然是全党的责任,也是人民的关切。
作为一名党员,我经常思考“廉洁”二字。为什么我们的党是道德的、文明的、智慧的、光荣的,正如胡志明主席所说,是时代的良心、民族的后代?然而,我们的青年却时常缺乏进党的意愿,不愿加入党的队伍,甚至对加入党的队伍“犹豫不决”。
我认为原因有很多。他们时时刻刻都能看到身边的党员没有真正树立榜样,影响了他们对党的信念。有些党员甚至违背道德,违背人民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讨论在全党各个层面、各个主体树立榜样的问题。
书记处发出指示,对党员进行严格审查,使我们的党真正成为国粹、民族道德,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我关注党的纪律几十年,很少有一个时期像现在这样,在处理干部和党员问题上,建立和维护党的纪律与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有力、有效、公开。
这也有助于增强我们党树立榜样的信念。对十二届中央委员会违反纪律的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进行处理,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树立的榜样。
我们党是一个革命党,一个行动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既然是规章制度,就不能不执行。我个人和大多数人都期望中央执行委员会能够公开行动,而不是空谈。
最近一次大会选拔并安排了250名同志参加第十三次党代会,在我看来,他们是模范。如果我们选不出好的模范、真正的模范,那我们就是在树立榜样,现在根本谈不上树立榜样。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才过了一半任期,就有三位同志被撤职……可见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第一次行动就是这样。
胡伯伯说了一句非常好的话:在党的旗帜下,一切成就,如果不是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上,不为人民服务,都是没有意义的。全党500多万党员必须真正成为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