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错误罚款被交警赔偿 3000 多万越南盾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刚刚成功组织了原告黎德孟先生与被告公路和铁路交通警察局(胡志明市警察局)局长之间针对行政决定的诉讼进行对话。
因此,道路和铁路交通警察局(胡志明市警察局)局长向司机赔偿了 3000 多万越南盾,以弥补错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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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PB |
事件发生在 2018 年 1 月 22 日,当时 Manh 先生正在 Hang Xanh 立交桥(平盛区)驾驶一辆卡车,一名交警示意他停车,因为他认为他的卡车超载了。
交警要求他出示车辆登记证和驾驶证,但孟先生拒绝了,因为他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之后,交警叫来了另外三名交警前来调查。
由于Manh先生仍然拒绝出示证件,交警出具了一份不遵守交警指令的报告。Manh先生的卡车被带去称重。
然而,结果显示,Manh先生的载重量并未超过交警此前认定的重量限制。卡车后来被归还给Manh先生,但车辆登记被没收。
五天后,交警决定对孟先生处以 230 多万越南盾的罚款。

阮友球少将:交警上街是为了保障安全,而不是为了抓捕违法者。
(Baonghean.vn)—— 义安省警察局局长表示,惩罚违法行为只是最后的手段。
Manh先生不服上述决定,向胡志明市道路与铁路交通警察局提起了申诉。但该警察局驳回了Manh先生的申诉。
Manh先生继续向胡志明市警察局局长投诉,要求赔偿其驾驶执照和车辆登记被扣留两个月期间损失的收入1800多万越南盾。
由于投诉未得到满意解决,Manh先生于2019年5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3070万越南盾。在调解对话中心进行两次对话后,公路和铁路交通警察局局长代表与Manh先生达成了和解方案。具体而言,被告同意赔偿Manh先生要求的金额。此后,Manh先生同意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