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义安府司机药检呈阳性,被重罚,其中一人再次违规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对新奇县和义丹县两名吸毒后驾驶的司机进行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司机是惯犯,且无证驾驶,被处以共计5650万越南盾的罚款。
6月30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签署了两项决定,对居住在新奇县新龙乡的TVB先生(1983年出生)和居住在义丹县义丹镇的NVD先生(1987年出生)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第60/QD-XPHC号决定,TVB先生被发现驾驶车牌号为37A-602.xx的车辆上路行驶,且体内含有毒品。检测结果显示,TVB先生的毒品检测呈阳性。为此,TVB先生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自决定生效之日起吊销其B2级驾驶执照23个月。

同日,在第61/QD-XPHC号决定中,NVD先生因驾驶车牌号为U9-12xx的汽车牵引车牌号为U9-13xx的半挂车,且体内藏有毒品上路行驶而被处以罚款。值得注意的是,D先生曾因类似行为于2024年7月12日在第118/QD-XPHC号决定中被处以罚款。由于D先生系累犯,其处罚情节加重,被处以375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NVD 先生还被发现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共被罚款 5650 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