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省主席文件……非法开发土地
为了开发土地,丁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模板起草文件,并要求黎伪造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印章和文件来欺骗当局。
11月29日,河静省公安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阮文定(1979年出生,住河静市石灵坊)因“违反资源开发规定”和“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等罪名予以暂扣,对被告人阮清黎(1977年出生,住河静市南河坊)因“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等罪名予以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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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h(左)和 Le 在调查机构。 |
据此,在河静省公安机关开展大清扫行动中,根据发现省人民委员会部分文件被伪造的情况,河静省公安机关侦查警察局局长邓怀山上校指示该局配合河静市公安机关及其他专业单位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中,有关部门澄清,2018年9月初,阮文定和黎辉清(居住于奇英县奇北乡)与奇英县奇北乡农场主裴廷山先生商讨利用裴廷山先生的农田。
经过两天的土地开采后,公社警察发现 Dinh 先生的开采行为是违法的,于是要求 Dinh 先生和 Thanh 先生(挖掘机的主人)立即停止土地开采,并处以行政罚款。
此后,丁某继续与广平省巴东市一家公司签订合同,租用挖掘机继续开垦孙某农场的土地,但也被当局发现并记录在案。由于当局反复检查,丁某萌生了伪造省人民委员会文件和证件的想法。
随后,丁某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模板起草了一份文件,批准整治计划,同时进行土地复垦平整,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项目。之后,丁某委托其校友阮清黎伪造了省主席的文件和印章。
阮青黎答应帮助阮文庭后,按阮文庭的要求伪造了3份文件,黎随后打电话叫阮文庭去取,阮文庭向黎支付了100万越南盾。但阮文庭随后又要求黎伪造3份文件,内容与原文件相同,签名也更大更清晰,阮文庭又给了黎30万越南盾。
阮文定从阮青黎手中接过填妥的文件后,将副本交给奇北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以继续组织在Son先生农场进行土地开发。
侦查过程中,阮文定、阮青黎对全部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河静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正在继续调查,收集相关文件和证据,依法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