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整顿“中间人”转移医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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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在义安省报纸报道了“经纪人”买卖医院转院文件的情况后,义安省卫生部门介入并指示纠正违法行为。

Hoạt động mua bán giấy chuyển viện, chuyển tuyến diễn ra trước Bệnh viện HNĐK tỉnh. Ảnh Thế Sơn
省立综合医院门前,买卖转院证明的现象盛行。图片:《儿子报》

安城县的NVC先生正在省综合医院接受治疗:转院非常困难。

Ông N.V.C - huyện Yên Thành.
NVC 先生——安城县。

我向你们记者提供信息,条件是你们不要公布我的姓名、年龄和照片。因为提供之后,你们就可以去告诉安城县综合医院要改进这改进那,否则我回去会不会有麻烦?

我有慢性头痛。我去过安城县综合医院多次。疼痛一直没有减轻,我要求转院,但他们不让我去,让我住院“十到十五天”,一次又一次。

为了转院到省立综合医院治疗,我费了好大劲,先通过“中间人”在115医院检查治疗,然后才转院到这里。其实,如果我想去河内治疗,“中间人”本来可以帮忙的……如果你想了解“中间人”买卖转诊单的情况有多活跃,早上到115医院和省立综合医院门口看看就知道了。

据记者了解,上午115医院和省立综合医院门前挤满了兜售转诊单的中间商。需要转诊的人不需要找中间商,而是会主动上门“邀请”。病人只需带上身份证、医保卡和钱,一天之内就能拿到转诊单。从中心医院到省立医院,中间商的转诊单价格在300万到450万越南盾之间;从县级医院到省级医院,中间商的转诊单价格都在几十万越南盾左右。

乂安省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险评估厅厅长 Thai Ba Thang 先生表示: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负有全部责任。

Thai Ba Thang 先生——义安社会保险健康保险评估部负责人。
《健康保险法》和政府第146号法令对转诊有明确规定。这里的转诊是指当病情超出专业能力范围时,下级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负责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以保障医疗保险患者的权益。

转诊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医务人员直接执行检查和治疗患者的任务。在检查和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会评估患者的能力和预后,然后决定让患者留下治疗还是转诊。

Thai Ba Thang 先生——义安社会保险健康保险评估部负责人。
确认是否存在“中间人”转移医院或买卖转院单的情况,医疗诊疗机构有责任进行发现和处理。对于外部人员来说,很难发现医务人员参与买卖转院单的行为。但医疗诊疗机构内部却很容易发现。

荣市综合医院院长阮红长医生:买卖转院证明和转诊单的情况发生在管理松懈的医疗机构。

Bác sỹ Nguyễn Hồng Trường - Giám đốc Bệnh viện Đa khoa TP Vinh.
阮鸿长医生——荣市综合医院院长。

出现“中间人”和买卖转院单据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医疗机构必须反思其管理理念。因为转诊单的确认和签字并非来自外部人员,而是医务人员,甚至是医疗机构的领导。医疗机构需要反思哪些管理松散,哪些转诊单执行不严格、不严肃。

我认为,对于确实超出医疗机构能力范围的疾病,医疗机构必须转诊至其他级别是可以理解的,但当医疗机构未能满足患者要求,导致患者不满意时,医疗机构必须愿意转诊。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制造麻烦或滞留患者,影响患者的健康。为了留住患者,医疗机构必须尽最大努力,让患者满意,并完全自愿地留下来接受治疗。

如果荣市综合医院的任何工作人员买卖转诊文件,我们将立即解雇他们,而不举行纪律会议,因为医务人员严重违反了医生的职业道德。

乂安省卫生局局长杨廷正副教授:对违反规定的官员应立即予以坚决惩戒。


副教授、Dr. Duong Dinh Chinh——义安省卫生部主任。

就立场而言,义安省卫生厅谴责买卖转诊单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行为和违规行为。如果医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可以进行培训和改进。如果他们买卖转诊单,给患者带来麻烦,则违反了医德,是不可接受的。义安省卫生厅将对参与其中的任何工作人员和领导进行严厉处罚。卫生厅厅长本人将对处罚决定负责。

对于每起发现的违规行为,卫生部将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或自主权,指派其进行纪律处分。如果医疗机构的员工违规且未采取严厉措施,卫生部门将自行召集纪律委员会进行纪律处分。

义安省卫生局感谢《义安报》报道“中间人”买卖转院证明的情况。卫生局已就此制定文件,指示各医疗机构认真审查并纠正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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